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从“总统”“立委”选举应否合并进行说起

http://www.CRNTT.com   2011-01-29 09:40:49  


资料图片
  中评社北京1月29日讯/陈水扁自被羁押以至入狱以来,坚持每隔一个星期就亲笔撰写一篇“阿扁札记”,供由“陈水扁卸任总统办公室”出版的《蓬莱岛双周报》发表,至今已经写了六十四篇。这些“阿扁札记”,大多是“指点江山”之作,要籍此继续做民进党的太上皇,甚至是还要继续做其“总统梦”。不过,其最近一篇亦即第六十四篇“阿扁札记”的《也谈二零一二总统立委二合一选举》中所提出“总统”、“立委”应当合并进行的主张,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尽管其中也夹杂有争取民进党胜选的私念。

  众所周知,台湾是一个“选举国度”,因应各种各级公职的选举林立纷陈。为此,推出了《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两套法律以作规范。统计起来,台湾地区的公职选举有如下几类:一、“总统”、“副总统”选举;二、“国代”选举,但自废除“国大”后,“国代”选举也随之完成历史使命;三、“立委”选举;四、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选举;五、县市长、县市议员选举;六、乡镇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选举。这几大类公职的任职席位,共有一万二千八百多个。为了这些席位的产生,就形成了频密的选举。

  上述几类公职的任期,除“立委”的任期过去是三年一任之外,全部都是四年一任。由于各种公职任期的届满日不同,故必须分别办理改选,过去就曾发生过每年都有选举的情况,这就是台湾地区选举活动频繁的根源。故此,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再到马英九,都有调整合并各类选举的考量。而二零零五年的“修宪”,将“立委”的任期延长为四年,与“总统”的任期重迭,就是希望能将“总统”选举和“立委”选举合并进行。此后,再将把所有地方民选公职人员,即直辖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及村(里)长等的任期调整一致,其选举也将“七合一”,在同一天举办。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