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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该不该紧裹“真维斯”?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5 09:16:04 |
清华大学宣传部也在昨日做出了回应,“为校园建筑物命名是国内外学校筹集资金的通行做法。”而这也是他们和这家服装集团友好协商的结果。 其实,给教学楼冠名并不新鲜。而大学管理者们也都理直气壮——冠名是为了筹资,筹资是为了办学。 果然如此无可厚非? 这不是捐赠,更像是广告交易 之前清华大学也有“冠名楼”,但争议不大 2003年,台湾裕元集团捐助清华大学第六教学楼的建设,第六教学楼也叫“裕元楼”。 2006年4月7日,清华大学新闻学院院馆正式命名为“宏盟楼”。宏盟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广告传媒集团。 2011年3月10日,清华大学医学楼举行奠基仪式,该楼命名“郑裕彤医学楼”。郑裕彤是香港著名企业家,医学楼由其旗下周大福慈善基金捐赠8500万元人民币兴建。 2011年4月19日,清华大学“人文社科综合楼王雪莲楼”奠基。王雪莲是佳莲集团董事长。 2011年5月17日,清华罗姆电子工程馆完工,成为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主楼。罗姆株式会社是日本知名电子企业。 以上是清华大学的一部分“冠名楼”,还有其它的冠名,比如富士康等。可以总结出来两点:1.郑裕彤、王雪莲或者裕元集团,他们捐赠资金盖楼,楼并不是早已盖好。2.其余的两座楼,虽然有广告之嫌,但是还都是和本专业(行业)有关的,各自也属于这个行业的翘楚。 并不是说这些冠名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有一定道理可言。虽然冠名不是感谢捐资者的唯一形式,但是用此来表达谢意并不离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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