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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协定:不能囿于岛内政治斗争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00:08:40  


 
  2、对于两岸和平协定定位的看法

  迄今,世界上签订的各类和平协定,并没有统一的规范,也没有固定的内容。但可以认为,所有已签订的和平协定,都是确认并保证结束战争状态、实现并保持和平状态的文件。两岸如果签订和平协定,其定位也应该如此。但台湾人士对于两岸签订和平协定的定位,存在不同的看法。

  马英九在其“黄金十年”中,虽然提出“两岸洽签和平协议”,但并未具体说明对这一协议的定位。不过,在随后马英九的相关言论中,十分清楚地表述了他对于这一协议的定位。10月18日马英九会见美、日人士时称,“和平协议不是去和大陆谈统一问题,……希望将已获得的和平延续下去,并需要考虑是不是用和平协定的方式,能够让它制度化”。10月26日马英九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强调,“‘两岸和平协定’的立场其实就是‘不武’,无关‘统独’,目的是将两岸‘不武’的现状制度化”。其实,马英九和国民党自2005年8月以来,一直视两岸签订的和平协议为:巩固、保持两岸和平状态的文件,而不是处理两岸“统独”问题的文件。显然只是处理两岸关系的“中间性”文件。

  从陈水扁到蔡英文,绿营人士除了进行批判,从不提及两岸和平协议。他们一再鼓吹的是,所谓的“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实际上是企图以此取代两岸和平协定。按蔡英文在其“十年政纲”中的说明,“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是,“双方应在对等、互惠的原则下,……,寻求解决两岸相关问题的路径,建立机制。……,在互动中逐步建构多层次、多面向之‘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解决问题,维持稳定之建设性双边关系”。显然,他们所追求的是,台湾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与“中国”之间的一个所谓的“国际协议”。对此,蔡英文在2011年10月21日的声明中明确宣称,“过去民进党政府曾经提出和中国建立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关键在于,民进党政府是以主权国家立场提出这项政策,而且相关内容是在建构正常互动、平等交往、循序发展的可长可久的两岸和平关系,与中国所提以一个中国原则、结束内战为宗旨的和平协议,毫不相干”。实际上,这正是绿营的一贯立场和认识。据信参加“十年政纲”起草的陈忠信,2009年12月就曾表示,“到了扁政府时期,不断主张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陈水扁不提和平协定,而是提出两岸‘和平互动的稳定架构’,如此最不伤害台湾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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