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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和解”应处理好的五大关系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24 09:10:40 |
香港特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不仅仅要保护当地居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有义务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有义务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正确处理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是推进“大和解”时需要高度重视的最重要的一对关系。在香港,能把这个问题处理好的政治领袖,才算是一位合格的政治领袖。 上周五(4月20日),笔者在大公报新开辟的“大和解大家谈”栏目中发表《“大和解”三约束性条件》,分析了推进“大和解”进程需要的三个前提条件。从今天开始,重点对推进“大和解”应该处理好的五大关系做一些分析,与大家探讨。 要处理好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 所谓的香港利益是分层次的,包括作为中国一个实行高度自治的省级行政区域的地方利益、香港全体市民的利益、香港各阶层的利益、香港各利益集团的利益等几个方面。所谓的国家整体利益也是分层次,包括对外作为主权国家的利益,也包括对内体现治权的中央政权的利益,还包括香港居民之外的其他中国国民的利益等等。 从根本上来讲,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是一致的,即所谓“香港好,国家好。国家好,香港更好”。但是,由于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都包含了不同层次,包含了复杂多样的利益诉求,因此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客观上又存在着很多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地方。事实上,就是在内地,中央与地方之间也存在着很多差异和矛盾。坦率承认和研究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存在不一致和矛盾,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笔者认为,在推进“大和解”过程中,在涉及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问题时候,以下问题要特别小心处理,以免放大甚至激化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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