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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地级三沙市也将呈现“一国两区”态势

http://www.CRNTT.com   2012-07-04 08:22:00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我们所说的“南海诸岛”,是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在内的。而无论是过去的“三沙办事处”,还是现在的“三沙市”,都没有将东沙群岛包括在内。如果说,过去的“办事处”是属于海南省政府的派出工作机构,并非是政权机构,是对在中国大陆实际控制下的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诸岛礁进行行政管辖,“遗留”了在台湾军队进驻的东沙群岛,是着重于实务操作的话,那么,今次正式成立的地方政权机关三沙市,仍然未有将“南海诸岛”中的东沙群岛囊括在内,那就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尊重台湾当局对东沙群岛的实际管辖权。此情况,有点类似在台湾当局实际控制和管辖下的金门、马祖两岛,其实是属于福建省的行政区域,并不被列入日本籍以侵占台湾的《马关条约》,及规定战后日本必须将台湾归还中国的《开罗协定》;一九四九年之后,台湾当局因为实质据有金门、马祖两岛,因而在行政区划上,除了是保留台湾省之外,还设立了“福建省”及其治下的金门县和连江县(马祖岛),与大陆地区的福建省与连江县同时存在,“一国两区”的表像十分明显。

  实际上,在“南海诸岛”中,台湾当局是实质控制并管辖着东沙群岛及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南沙群岛的主岛)的。当然,按照台湾当局的主权宣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也是包括了“南海诸岛”中的南沙群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和东沙群岛的,并以“U”型线内的南海历史性水域为“中华民国”管辖水域,“中华民国”拥有对其的一切权益。而在实务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当时的中国政府就已对南海诸岛实施有效管治。一九四六年十月自日军手中接收南海诸岛后,就派员勘探、建碑、测图,并派遣军舰“太平号”、“永兴号”、“中建号”、“中业号”前往南沙海岛巡弋,还分别派海军驻守,建立气象台、电台和雷达站。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一日,由内政部正式定名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名称,并将四个群岛划归广东省政府管辖,同时命令暂由海军总司令部管辖。一九四九年六月六日,公布《海南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其第一条规定:“海南特别区包括东沙、中沙、西沙、南沙诸群岛,大小礁、滩、沙洲、暗礁,均隶属海南特别区,仍由海军代管。”一九五六年,改编为“东沙守备区”和“南沙守备区”,恢复驻军。一九八零年十二月,“行政院”决定将南海四个群岛暂委高雄市代管,并成立区公所,将四个群岛纳入行政体系内。一九九二年十月,“国防部”公布台湾、澎湖及其周围二十四海里为限制水域,领海基线向外十二海浬为禁止水域,三十海里为飞行限制区。同时规定,东沙岛和太平岛周围四千公尺为禁止海域;六千公尺为限制海域,六千公尺上空为限制空域。外国船只进入禁止海域,“我方可实施驱离射击”。此后台湾海军每隔三、四个月即巡视南沙一次,运补驻在太平岛上的“南沙守备区”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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