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 
北京专家:台湾民意制约两岸关系 要化解

http://www.CRNTT.com   2012-08-27 00:08:08  


 
  然而,要求现阶段大陆方面宣布放弃非和平方式是不可能的。根据2005年3月14日大陆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大陆方面“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启动条件有三项:一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事实;二是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三是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在今后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中,大陆方面须下更大气力,向台湾民众论述“不武”的“条件性”,即条件不存在,则用武不发生。但现在这方面争取台湾民心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岛内多数民意认为“不武”不应设置条件,也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是“无条件”的和平。这种诉求不仅见诸民进党及绿营支持群众,也见诸蓝营支持群众及马政府。台“陆委会”公开表示“撤飞弹不应有政治前提条件”,“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绝对不需要,而且影响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4)此外,作为台湾最主要的“安全靠山”美国,其历任政府对台海和平的基本立场也秉持“无条件说”,即“台海问题无论最终如何解决,都必须通过和平方式”。

  在这种内外氛围下形成的岛内“不武无条件”的岛内民意,对大陆方面既要坚持不放弃非和平方式又要争取台湾民心产生了极大的挑战。事实上,大陆方面近年来在论述非和平方式的条件时,主要在论述“武”与“独”的关系,而对何谓“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则着墨较少,表现出对统一的最终实现抱有极大的耐心。例如2005年9月,胡锦涛主席赴美参加联合国成立60周年活动,在西雅图对当地侨社说“统一时间会走得很长”。(5)大陆方面强调“不放弃武力主要是针对台独行径”,而且几乎将对台用武的触发因素仅限于“法理台独”。然而,这一在大陆方面看来退无可退的政策,似乎并未得到台湾民众的正面回应,甚至连反对“台独”的蓝营也未予以支持(例如国民党的态度就是“不赞同‘台独’,但尊重台湾民众的‘台独’选项”)。个中原因,主要是“台湾主体意识”已经成为岛内主流意识,“台湾人有权决定台湾未来”已经成为岛内难以撼动的“政治正确”——这是多年来“本土化思潮”在岛内发酵,以及“主权在民”之西方政治理念已经深入台湾社会这二者相结合的产物。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