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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民主化必须有实质性探索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11:38:17 |
宁波镇海炼化拟扩建一体化项目,在当地引起极大波动。昨晚,已有消息透露,宁波市政府经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作科学论证。 与厦门、大连的PX项目,什邡的钼铜项目类似,事件最终都以官方向民意妥协而和缓。看起来民意似乎是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但严格说来没有赢家,一起起相同事件的一再重复,无疑是对中国社会的一次次割裂。必须找到一种机制,让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实现民主化,让博弈不以地方社会剧烈动荡的方式进行,让妥协和理解不是在撕裂了之后再出现。 继厦门、大连之后,PX事件又增一例。民意同样激烈,事态同样严重,政府同样的表现为逐渐重视、逐级施压。总之,问题在以同样的形式重复出现。 回顾事件整个过程,当地区、市、省政府陆续介入,态度渐趋积极,回应手段包括解说、劝导、警示、书面说明、座谈会等等。可见,对待民意的重视程度,已经随着事态升级而不断提升。民意没被看重吗?政府不够耐心吗?不能这么说。但是,项目已经作为重大战略规划而存在,前期工程已经开展,后续所谓积极措施,显得非常被动和无奈。 环境抗议事件一再重复出现,并非没有吸取教训,但我们遗憾地看到,所吸取的教训,无外乎先是强调项目的科学化、合法性,希望民众体谅,继之以决策者一再摆低姿态,似乎只是为了平息事态。然而决策民主化的探索,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决策的合法性,原来喜欢笼统地讲强调地方利益、大局等,后来提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但决策者往往更愿意采取科学化而忽略民主化。但严格说来,决策是一项政治行为而非单纯的科学行为,科学化诚然重要,却绝不能取代民主化。现在的难题正在于,无论你如何证明科学化,民众就是不同意怎么办? 也有人建议类似决策要以法律途径求得解决。这或许仍然不可行。法律虽然是民意的体现,但在具体决策上,法律还是不能取代民意。没有民主化的决策程序,法律也无法说服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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