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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忏悔的是“一言堂”体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1 11:39:46 |
此间新浪新闻《新观察》第202期刊载评论文章“该忏悔的是一言堂体制”表示,“若(政协名单被拿掉)内容属实,因对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而被去掉政协委员身份则无异于是给政协体制的一记耳光。改变工作作风已成中央和地方的共识,而改变作风,应从广开言路始。”文章内容见后: 新浪微博认证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的网友赵克罗发布一封“忏悔书”,称前两天得知,自己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及常委的提名被拿掉”,“因为在南阳平坟事件中,给领导添了乱”。他就此发微博“忏悔”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们道歉,向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们道歉。” 几小时后,赵克罗将“忏悔书”删除。记者打电话询问原因,赵克罗表示并非有关部门给他压力,而是其亲友担心他而要求他删帖。 关于赵克罗提到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被拿掉”一事,昨日,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科工作人员称,“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最后名单”。 ■ 政协委员监督政府行政何错之有? 南阳平坟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社会非议颇多;且不论“平坟”本身的是与非,作为省政协委员的赵克罗对地方政府的行为提出批评,属于正常履职。他的言行也完全符合政协章程和政协委员履职的有关规定,如果因此失掉省政协委员提名,实在令人惊诧。 政协章程规定,各级政协组织要“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也规定,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等。 因而,河南省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的权利,若只能按领导的好恶来提意见,政协委员岂不真成了“花瓶”或“鼓掌工具”?赵克罗虽然没有通过政协或者统战系统提出批评意见,也不能成为其被指责的理由,因为通过微博发表批评意见,至少是其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 作为民意代表的政协委员,在履职时需坚持的最高标准应是群众满意,而非是否符合某些官员的“口味”。赵克罗的“遭遇”,反映出加强政协委员履职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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