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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改革:回归公共政策的基本定位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15 09:38:52 |
人口政策历来应时而变 社会科学报发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文章介绍,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马寅初就开始意识到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到60年代,国家发展出现了极度的贫穷。这固然有自然灾害和制度因素的原因,也表明当时人口与生产力的矛盾已经出现,而且日益严重。这也说明,从50年代末期以后,中国的人口政策在很长一段时期是滞后于人口变动格局和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从而加剧了60年代的社会经济贫困。 所以中国从70年代以后开始被迫实施人口控制为导向的人口政策,最初的政策实施采取了比较和缓的方式。1973年12月,中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计划生育要提倡实行“晚、稀、少”政策。这段时间也被认为是中国生育率下降的“黄金十年”,人口政策的执行以鼓励、号召为主。 在70年代,中国的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冲突表现得十分严峻,过快的人口增长和较低的生产力水平构成了突出的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生育政策逐步转向为计划生育这样一种强硬的生育控制政策,应该说这是历史强迫下的一种选择。但政策的实施同时带来了不少副作用,突出表现为干群矛盾加剧,民众福利受损,以及民意反弹的日渐增强。 自80年代以来,逐步进行了一些生育政策的调整:一是执行方式的调整。在90年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生育的执行方式也从此前行政控制为主,过渡到了重视利益导向政策,而且也更加重视宣传教育在其中的作用。当时提出了“三为主”,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力求减少行政性、强制性的手段。在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初期,也开始讨论将生育政策导向进一步推广,提出“三结合”,将计划生育与生产、生活和保障相结合,提倡社区发展和人口控制的一体化。2000年以后,适应人口流动性增强,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等,这些改革都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方式的改革。 二是政策规定的调整,例如山西翼城的2胎试点;从2001年开始,中国在酒泉进行了取消了生育间隔试点。90年代以来,中国不同省份都陆续实行了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双独两胎”政策。从2005年以后,中国开始对生育政策改革方案进行广泛研究,有单独2胎方案、有晚婚晚育2胎方案、有的讨论从育龄妇女比重开始下降的时候逐步放开生育政策,也有的提出按照高年龄到低年龄逐步放开生育政策,也有的提倡小步快走,一点一点放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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