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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紧迫性增加

http://www.CRNTT.com   2013-05-05 15:43:58  


 
  第三,系统性危机的扩散可以是多渠道多方向,危害极大。

  传统的观点强调风险扩散核心是金融机构的高负债。即在高资产负债表作用条件下,系统性风险的冲击会使得金融机构资产大幅缩水,进而侵蚀利润和资本,加剧资产:甩卖和价格下跌;在负债方,金融机构正常的融资渠道被切断,净流出导致大批金融机构陷入流动性危机和资不抵债。而此次美国次贷危机表明:系统性危机扩散可以是多渠道多方向,危害极大。

  系统性危机的扩散可以通过高杠杆,例如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雷曼公司这一类高杠杆机构首当其冲地被冲垮;也可以是通过资本流动、国际贸易等渠道实现跨区域传染;甚至包括心理的恐慌和信心的崩溃。特别是在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信心和恐慌的传染极为迅速,最终造成多个市场大面积的信心崩溃。信心的丧失最终演绎成典型的系统性危机“自我实现预言”。

  显然,在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系统性危机的自放大性,决定了其复杂性和危害性。系统性风险危机会迅速从一个机构传递到众多机构,从局部市场传递到全部市场。市场价格呈现自由落体式下降,流动性瞬间枯竭,市场信心丧失殆尽,金融机构纷纷倒闭,宏观与微观经济形势急转直下,最终酿成全局性灾难。

  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对中国有特殊价值

  文章认为,第一,中国必须高度重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过程的研究和认识。

  系统性金融风险往往有较长的累积过程和“潜伏期”。系统性风险可以在较长时期内积累而不对金融体系产生明显影响,但往往会突然以灾难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不能理解系统性风险随时间推进而不断累积的过程,就不可能理解金融危机。

  这对中国的特殊含义在于:一是应该从现在做起,认认真真地寻找系统性风险在中国的发生、发展和累积过程,而不是等到它就要演变成危机后才重视。二是必须重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临界值的数量研究。因为当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到达一定的临界值时,社会、经济中就会爆发某些突发事件:为导火索,导致系统性危机的爆发。这一时点称为“明斯基时刻”。只有通过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测度的数量研究,才能比较准确的把握、甚至预测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爆发的时间,防止危机的全面爆发。

  第二,中国必须重视对全局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生性原因的研究。

  传统观点认为,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内生的,但其爆发和扩散是外生的。而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表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累、爆发和扩散都是内生的。这就意味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和扩散完全可能由于金融系统内部问题积累一定程度而爆发并扩散,而不一定需要由外部事件的触发。这对中国的特殊含义在于:中国必须重视和认真研究金融系统本身存在的威胁“因素”,包括局部的、区域性的、甚至是暂时的现象。或者说中国必须把眼睛盯住自己,寻找自身的危机隐患。

  第三,中国应该重视可能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共同风险特征。

  传统的观点强调风险爆发的最初冲击事件是外生的,例如由于单个金融机构倒闭等个别偶发事件会触发某家金融机构出现偿付危机,进而传染给其他金融机构。而美国次贷危机表明:系统性危机可以发生在金融体系。由于金融机构内大部分机构均持有共同的金融工具(或风险敞口),一旦其出问题,则金融体系中的绝大部分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同时面临破产的风险。这种类型的系统性风险爆发引起的金融危机危害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更值得警惕。

  显然,对于中国的特殊含义在于:中国必须认真研究可能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各种危机“隐患”,包括看上去是局部的、区域性的、甚至是暂时的,我们要寻找这些危机隐患的共同风险特征。例如,我们对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市场泡沫等,其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威胁都是共同的,都具有描写的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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