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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http://www.CRNTT.com   2013-08-30 10:15:59  


 
  第一,政治与社会安定方面,在香港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香港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基本稳定,交易各方对香港充满信心,过去一些国家出现动荡,香港就成为资金的避风港。但是,近年来香港政治争拗和示威行动不断,被外地人戏称为“示威之都”。一旦失去安定的环境,对金融业将是个巨大威胁。早前美国纽约市迅速对“占领华尔街”进行清场, 是个实际维护金融中心的例子。 

  第二,施政效率方面,我在审议与金融业相关的信托法例时,注意到对上一次修订相关法例的时间,已是80年代前,可见香港在此方面已落后于一些普通法管辖区。举一反三,金融业政策及法律不宜滞后,必须与时并进。 

  第三,监管成本方面,近年来,香港的金融业的监管趋向与国际发达地区接轨,本属好事。但是,有人担心香港有一倾向,是逐步脱离“原则为本(principle-based)”方向,走向“指导式(prescriptive)及条文为本(rule-based)”。二者孰优孰劣,见仁见智,但美国在2002年通过严苛的《沙宾法案》(Sarbanes-Oxley Act),并未能防止2008年波及全球的次按危机,明显使纽约落后于伦敦。我们对此建议监管机构不时检讨现时金融业的规管,是否做到严宽有度。 

开拓与相关地域的金融业务合作 

  踏入21世纪,香港金融业令人瞩目之处,是在最近数年,成为内地以外最大、流动性最高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为此,金融业人士提出了一些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功能及角色的建议,包括: 

  (1) 寻求内地与其他亚洲及欧洲经济体的人民币交易通过香港,以加强香港的人民币结算中心地位; 

  (2) 通过建立及扩大香港的人民币资本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及衍生工具市场,力争香港发展成为人民币兑换、保险、定价及风险监控中心; 

  (3) 努力促使香港成为全球离岸人民币最后贷款人及流动性提供者; 

  (4) 研究微调监管要求,争取香港发展成为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 具体措施包括:(i) 争取放宽目前香港居民每天人民币2万元的兑换上限;(ii) 容许内地企业在香港借入人民币,并汇回内地作其他用途,可先以广东作为试点;(iii) 扩大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并重点开发香港的人民币债券二手市场;(iv) 促进香港多元化的人民币投资产品及衍生工具的发展。 

  当然,要达致上述目标,需要政府当局及业界的共同努力的同时,亦有赖于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 

  维护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本港必须开拓与相关地域的金融业务合作。香港一直以来与全球的金融中心保持密切的业务联系,随着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及国内其他金融中心的崛起,值得进一步探讨。近期有不少城市都争取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由伦敦、悉尼、新加坡,以至台北,都在努力争取,例如新加坡在今年5月已成为另一个离岸人民币清算市场,台北的取态也相当积极。我认为,香港应该与以上城市适度合作,发挥香港独特的地缘、人才和体制上的优势,将未来金融业发展壮大,达致互利、双赢。 

   作者:吴亮星 立法会议员(金融界) 来源:香港文汇报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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