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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全球投资规则变迁的应对策略

http://www.CRNTT.com   2014-02-06 10:29:18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是中国对外开放面临的全新战略机遇

  文章指出,以开放促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的一条基本经验。在美国谋求与更多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的过程中,当前已进行到关键阶段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就是以开放促改革的新路径。从中方看,与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意义深远。

  第一,与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与国内重大改革密切相关。这将对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等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促进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有利于形成新一轮开放红利。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将取代货物贸易成为主要内容。与美签署BIT等于抓住了龙头,中欧BIT、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的投资议题、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都可以迎刃而解,有利于推动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其所创造的新一轮开放红利完全可与“入世”相媲美。如果说“入世”使中国在接受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获得了对外贸易快速成长的机会,从而拉动了中国改革和经济高速增长,那么,中美签署双边投资协定,并引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自由贸易区投资议题的谈判,将使中国在投资高度自由化和便利化中,获得投资和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的机会,促进吸收外资、扩大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

  第三,可以摆脱在新一轮全球化规则制定中的不利地位。加快与美签署BIT,可以缓解中国被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边缘化以及贸易和投资转移等负面影响。

  第四,夯实中美关系的基础。经贸关系是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与美签署BIT,有助于消减美国对我投资壁垒,制约美国滥用投资安全审查,推动双向投资,对冲中美贸易不平衡对中美经济关系的冲击,稳固中美关系。

  从美方看,目前也处于中美BIT谈判的战略窗口期。

  第一,推动中美BIT谈判能够增强美国在制定全球投资规则中的主导权。如果没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新兴市场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参与,美国所主导的新的国际投资规则的全球影响力会大打折扣。由此,美国骨子里欢迎中国参加BIT谈判。

  第二,推动中美BIT谈判有助于保护美国投资者利益。在目前的经济复苏形势下,美国公司营运情况超出预期,税后利润、海外利润、海外直接投资存量均连创历史新高。2013年美国商会的研究报告继续将中国列为全球首选投资目的地,91%的受访企业表示对未来五年在华业务前景持“乐观”或“稍有乐观”的态度。推动中美BIT谈判并达成高水平的投资协议,可以有效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美国投资者利益。

  第三,中美BIT与TPP、TTIP相互竞争对美国有利。美国主导的TPP、TTIP谈判都存在着巨大利益分歧。如果能够推动中美BIT谈判,可以有效增强美国在TPP、TTIP谈判中的要价能力。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分歧焦点

  文章称,早在1992年美加墨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投资议题就采取了“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模式。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即在投资发生和企业建立阶段就开始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这也是投资自由化的根本内容;而“负面清单”是指在清单中列举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例外,确定外资不能自由进入的行业。负面清单中没有列举的内容,都是自由投资的领域,外资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目前,在亚太地区诸多国家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投资条款都包含“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其中既有美、加、澳、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也有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文莱、越南、墨西哥、智利、秘鲁等发展中国家。一直很谨慎的印度也同意在与新加坡、韩国和日本谈判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纳入“准入前国民待遇”,并考虑采取“负面清单”。巴西也接受这一原则。

  美国BIT(2012)范本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模式,如果中方不接受这一模式,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就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在过去9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中国都拒绝接受该原则,谈判事实上陷入僵局。在2013年7月第五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国同意在双边投资协议谈判中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最大的障碍得以消除。但是,在公平竞争、投资权益保护、利益交换等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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