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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拘留裸晒者犯了身体洁癖? | |
http://www.CRNTT.com 2014-02-11 11:55:42 |
2月6日、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裸泳、裸晒者较为集中区域张贴通告,称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安排警力全天无缝隙值守。2月9日海南省委书记称"正常人都不会在公众场所裸泳、裸晒",此举有伤风化。同一天在三亚有裸晒者被行政拘留。这系列举动,于国内法规或属有据,但实际上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将热带海滩上的游客衣着覆盖面积当做风化指标,无异于"把随风摆动的窗帘当作存在鬼魂的证据" 在公共海滩上裸泳、裸晒,不一定就是败德丧行有伤风化的表现。公德和风化因地而异,并非一成不变的刻板标准。即使公德要求游人在"公共场所"衣着得当,"公共场所"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教堂的祭坛上、议会的大厅中一丝不挂招摇过市,的确会给在场者带来冒犯或困扰,称之为"不正常"或不为过。但在通常衣着是比基尼泳衣和三角裤的场所,完全裸露的身体并不比大街的出租车更显眼。将热带海滩上的游客衣着覆盖面积当做公德和风化指标,就像美国作家海因莱因嘲笑的一样,是"把随风摆动的窗帘当作存在鬼魂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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