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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应将恐怖犯罪与宗教、民族脱钩

http://www.CRNTT.com   2014-03-05 12:06:30  


目前形势下,对新疆某一个主体民族有偏见,这是不对的
  中评社北京3月5日讯/“要动员举国和全民族的力量共同应对东突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才有可能进一步压缩‘东突’分裂势力的活动空间,才能在遏制东突恐怖分子方面收到一些治本效应。…对新疆某一个主体民族是有偏见的,这是不对的。”《环球时报》今日刊发中国社科院新疆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代)、研究员厉声的评论文章“舆论应将恐怖犯罪与宗教、民族脱钩”如是说,详细内容如下:

  “3·01”云南昆明恶性恐怖事件是一起选择“时机”,以残忍手段实施的暴力恐怖。这次是选择云南,一是云南是多民族地区,是边疆,他们认为有机可乘。二是云南和国外通道多,作案后出逃比较容易。三是云南有部分伊斯兰群众,自认为是可以借助的力量。时机选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就是针对党和政府,在向中央“叫板”。从这个意义上说,“东突”分子这次恐怖犯罪活动精心策划,造成百余人的惨重伤亡,可以说他们达到了“预期目的”。

  ■ 强化底线思维,应付更猖狂的恐怖活动

  如同2013年“东突”分子在新疆当地制造的多起恐怖犯罪一样,这些恐怖分子是一伙亡命之徒,以“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疯狂理念,尽其可能残害生命、破坏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3·01”暴恐事件使本已在“热”中的新疆舆情急速升温。如何看待“3·01”惨案,是当下我国涉新疆舆情的一个“结点”。

  当前,如何维护国家1/6国土的安全,如何遏制“东突”恐怖分子顶风作案,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新疆工作汇报后,在中央作出的指示中有两个亮点:一是新疆的经济发展与民生要围绕着长治久安,以长治久安作为发展和民生的目标,在做新疆发展和民生工作的时候,要考虑到争取民心。二是强化底线思维。要准备应对这伙亡命徒更猖狂的分裂与恐怖犯罪活动。

  因此,我国涉新疆舆情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引导人们思考:如何由国家主导,动员各民族力量,举全国之力回击“东突”势力对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挑衅;遏制其以分裂为目的的恐怖犯罪,从根本上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引导人们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改革开放初期以来,从上世纪80年代以分裂为目的的骚乱,到90年代后以分裂为目的的恐怖犯罪,“东突”势力的分裂活动从未终止。但中国却高歌猛进,发展的势头一波高过一波。强大的中国完全有能力维护国家1/6国土的安全,完全有能力回击“东突”势力的挑衅,遏制恐怖犯罪。在应对“东突”恐怖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术”方面,国民应与政府共同考虑,如何在新形势下,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与措施,标本兼治、釜底抽薪,确保新疆的长治久安。

  ■ 让民族与分裂脱钩,让宗教与极端脱钩

  一定要关注“东突”分子的政治诉求。世界各地的各类恐怖活动很多,都有自己不同的政治诉求。在关注“3·01”恐怖犯罪过程的同时,一定要看到“东突”恐怖犯罪的政治诉求。为实现分裂新疆的政治诉求,“东突”势力利用了民族和宗教,蒙蔽、煽动和裹挟部分群众。这伙民族败类与其所属的民族已完全脱离,在昆明也不可能有什么“极端伊斯兰运动”;所以,“东突”恐怖犯罪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与多年来不断升级的“东突”恐怖犯罪一样,制造“3·01”惨案的政治诉求是企图以所谓“民族独立”的形式制造国家分裂,将我国1/6的国土分离出去。所以,这伙“东突”分子在从事恐怖犯罪、在挥刀杀人时认为是在为“民族独立”做贡献,毫无犯罪之感。

  在工作调研中,新疆的民族干部群众十分认同“东突”恐怖犯罪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的观点;但也十分关注,在犯罪分子均为某一民族的成分时,内地的民众是不是真的能完全理解这一观点。一位民族干部更是针对当前的斗争形势,提出一个有代表性的意见:要让民族与分裂脱钩,让宗教与极端脱钩。主张分裂的一小撮败类决不能冠以“民族”之衔;以制造恐怖、残害生命为特点的“极端宗教主义”决不是宗教。当我们换位思考的时候,更感到这个意见所具有的意义。所以,以“‘东突’分裂主义”替代现在一些群众头脑中存在的“民族分裂主义”理念;以“东突”势力利用宗教外衣,替代一些群众头脑中存在的“极端宗教主义”或“极端伊斯兰运动”理念,对于正确和准确看待“东突”分裂与恐怖犯罪,对于动员各族力量,举全国之力回击“东突”势力对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挑衅;遏制其以分裂为目的的恐怖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动员全国力量,压缩“东突”势力空间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要动员举国和全民族的力量共同应对东突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才有可能进一步压缩“东突”分裂势力的活动空间,才能在遏制东突恐怖分子方面收到一些治本效应。内地的一些群众,在目前形势下,对新疆某一个主体民族是有偏见的,这是不对的。

  现在从事“东突”犯罪活动的主体主要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都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人们不禁要问,他们怎么会变成了暴徒?所以,要反省我们的教育,包括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多种教育在内;反省我们在新疆所做的教育宣传在深入人心,培育成长方面有哪些需要弥补的缺憾;如何用符合区域和人民发展特点的、创新性的、更能被群众接受的宣传和教育手段,把国家统一、人民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向各族人民讲清楚。未来的反分裂斗争中,通过教育在各民族中培养出一批批反对分裂主义的中坚力量,形成民族团结力量,共同应对“东突”分裂恐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