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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银行”需跨越多重障碍

http://www.CRNTT.com   2015-11-27 07:14:13  


  中评社北京11月27日电/时隔多年,近日中央层面再次定调房地产业“去库存”。在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首次允许“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这被认为是为国家住房银行的设立铺路。也有专家表示,此举真正成行,仍然需要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而从呼声到调研、试行再到成行,最终消化掉3.7万亿元的公积金余额、5000亿元的住房维修资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京华时报发表特约评论员井桥夕文章称,无论如何,国家住房银行的新鲜提法,都在引发对住房公积金的更多关注。一个事实是,在房地产行业需求疲软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并不足以支撑中低端需求的释放。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其实是宏观调控很有效的一招。那么,唤醒多年来睡大觉、打呼噜的公积金存量,可谓当务之急,也是稳增长、惠民生的双赢举措。

  文章表示,公积金体现的是公共服务的优势,但在现实中,不能跨地域融通、提取,资金短缺、时限长,手续繁杂、服务效率低,久为诟病。因此,为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而可能设立的国家住房银行,应以住房公积金的市场化改革、企业化运作为基础,真正做到提速增效,从而发挥政策性贷款的托底作用,避免纯粹商业贷款的盲目性与金融缺位。

  一方面在于“微观改造”。经历过公积金贷款的人,大都有审批时限太长的感受,结果买卖双方都等不及、不愿意使用。即便勉强贷款成功,平时的服务也很成问题。个别特大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十来个接线员,电话似乎“永远占线”。对此应当借着国企改革的东风,去除过度行政化的臃肿,引入企业管理的激励机制,在加大基层治理力度中革除作风之弊。

  另一方面还要清除“体制之痒”。诚如专家所言,建立起国家住房银行、全面催化公积金,仅靠目前的一部条例远远不够,还得依靠更高层面的体制变革。比如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比如跨地区、跨行业的公积金融合、联动,以及地方管理权限、商业银行委托存款的变革。这些都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甚至包括人事的调整,难度不会小。

  文章强调,尽管如此,公积金制度总的改革方向不会变,就是通过公有制的属性、市场化的运作造福于民。这些年来,房地产调控的起起落落雄辩地表明,过度的人为干预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只有一只手尊重市场规律办事,一只手抓好保障房、公积金等公益性救济手段,两相结合才能促进供给与需求的有机对接,合理实现好各个阶层“居者有其屋”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