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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岸经济关系很可能步入衰退期

http://www.CRNTT.com   2016-08-13 01:00:59  


 
  一是产业对接合作机制不健全。两岸产业对接合作至今仍然是在限制性产业投资准入政策约束与扭曲下,靠民间力量、市场机制展开,存在着产业投资准入政策扭曲、产业规划未对接、产业政策不协调等问题。即便在两岸公权力介入的合作方面,至今仍然局限于几个试点产业项目,而其他众多的产业项目还在拭目以待。而且,现行两岸公权力合作层级只有副厅级,不足以整合两岸双方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两岸产业合作。

  二是产业对接合作领域不够宽。至今仍然侧重于制造业合作,并以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为主,而新兴产业与服务业领域的合作还较少。

  三是产业对接合作层次不够高。至今仍然以基于生产要素互补性的生产合作为主,通常是大陆提供劳动力与土地,台湾提供资金与技术的合作,而鲜有在研发、销售(通路)、标准与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产业对接合作模式欠优化。表现之一,至今仍然以台湾接单或上游基地—大陆中下游组装制造基地—最终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分工与合作模式为主。这种分工与合作模式造成产业链中附加值较高、具备技术与市场垄断性的前端关键技术、产业标准、品牌,以及后端的通路、服务和市场均以欧美日发达经济体为主导;两岸则主要承担附加值较低、依靠低成本价格竞争的中端加工生产部分,两岸在整个国际产业链中处于较低地位,并深受国际(欧美)市场变动的影响。表现之二,藉由直接投资与产业转移进入对方形成的企业与当地企业至今少有紧密的合作关系,多数仍是“你是你,我是我”,类似“飞地经济”(张冠华,2013)④,尚未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格局。

  影响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动力与成效的主要因素

  由上可见,近年来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初步开启了制度化合作进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两岸经贸活动正常化与自由化进展缓慢,未能充分展开,结果多数人、多数行业对制度化合作“无感”。而造成两岸经贸活动正常化与自由化进展缓慢的深层次因素,既有两岸政治、经济结构性矛盾问题等客观层面的因素,更有认知问题、合作理念偏差、保护主义与歧视性做法等主观层面的原因。这也是影响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与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动力与成效的主要的、根本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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