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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党纲决议文冲突 民进党应作整合

http://www.CRNTT.com   2016-11-13 00:25:13  


 
  一党纲两决议文修订方向思考

  民进党订定维持现状纳入党纲,以整合一党纲与两决议文冲突目标设订有其必要性,避免两岸政策典范主轴游离摆荡于建立特殊关系统合论、维持两岸现状论、追求法理“独立”论之间。民进党通过维持现状纳入党纲回应遵循“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说”、《“中华民国宪法”》,系统性阐述“主权与领土”范围,避免两岸主权与台湾主体性论述冲突;与此同时,应思考修订、冻结甚至废除一党纲及两决议文:

  首先,修订《公投“台独党纲”》“独立建国”目标:此党纲源自对抗国民党政府制订《“国家”统一纲领》,陈水扁执政时期已宣布中止冻结“国家统一委员会”实质运作,为避免统独争论激化台湾内部国族认同,应可考虑放弃以公投方式建立“台湾共和国”目标。且“台独”论述历经转变,既已承认“中华民国”及宣称“维持两岸现状”,何须再揭橥“独立建国”愿景呢?又此党纲已被解释为“历史文献”,但其存在民进党难去除“台独”党印记。

  《公投“台独党纲”》既已成为历史文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也暂时停止运作,统独相互激化相克而成条件已消失。民进党既然宣称承认“中华民国”、依循《“中华民国宪法”》,则理论上台湾并不存在“独立建国”问题,而是当与中国大陆统合时应如何架构一套民主程序的问题。就此而论,《公投“台独党纲”》或可走向《统一公投宪典》,这样民进党不仅能去除“台独”党印记;也给予大陆当局保有统一愿景期待,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策略,积极争取台湾民心与认同。

  其次,修订《台湾前途决议文》主权与管辖权界定:此决议文对“主权领域”界定为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这违反《“中华民国宪法”》有关领土范围依其固有疆域之规定,混淆“主权”所及与有效统治领域管辖权概念。《“中华民国宪法”》实隐含台湾与大陆同属一国意涵,也就是“中华民国”的“主权”与领土范围及于大陆。

  民进党政府若表态宣称“中华民国”的主权与领土范围及于大陆,这可以视为是一种政策善意。又“中华民国”是台湾、台湾是“中华民国”也可解释为,“中华民国”目前管辖权及有效统治领域限缩在台湾,而非“主权及领土”仅及于台湾,这也是一种善意表达。

  最后,修订《正常“国家”决议文》违宪规范与行为:此决议文批判大陆当局主张一中原则,同时冀图通过制宪、公投、正名及以台湾名义参与国际组织,谋求法理“独立”。民进党既已宣示《台湾前途决议文》是目前党两岸政策最高指导原则,此决议文承认“中华民国”;但《正常“国家”决议文》又宣称要正名变更“国号”,迈向正常“国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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