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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政府“不当党产条例”剑指何方

http://www.CRNTT.com   2016-11-17 00:19:59  


 
  黄金国宝:“党产”还是“国产”

  一、黄金来台过程,与“中华民国政府”无关

  1949年,“国军”兵败如山倒,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外有共产党逼迫,内有李宗仁、白崇禧等派阀的“劝退”,故在民国38年1月10日,蒋中正下令将“中央银行”准备金迁往台湾,联勤总部财务署长吴嵩庆(中将)奉蒋之命,从南京赶往上海,亲赴央行和财政部长徐堪的府第洽办此事,并拟定草约作为取用“国库”的依据。所谓“草约”,即把上海国库现金,至少拨出半数作为“预支军费 ”的一项作业,总数约九十万两黄金、三千万块银元和七千万美元外汇。蒋介石认为,这笔钱不能被代“总统”李宗仁使用;隐藏的军费能避开主计部门和“立法院”的监督;钱由联勤系统吴嵩庆掌管随时可以动用,免于行政干扰。⑥

  1月21日,蒋介石以“宪法”第49条为名义“退位谋合”。但蒋仍然以“中国国民党总裁”之身分,动用剩下的力量,将大陆各地的黄金运往台湾。此项行为,代“总统”李宗仁自然深感不满。据史料记载,李宗仁在一九四九年七月曾经专程飞来台湾,目的就是要拿回黄金。曾担任蒋介石侍卫的楼文渊曾透露,时任蒋介石机要秘书的周宏涛,曾衔命赶赴上海会见刘攻芸,传达蒋运黄金的大意内容,也就是“做人要有做人的道理,不要以为好像用政治势力就如何…,这些钱并不是我姓蒋的,是为‘国家’保存一点资本,否则这些钱都搞掉了。”⑦

  二、黄金国宝应为国民党“不当党产”

  由上述事实可以看见,国民党来台时运来的一切黄金、国宝、资源,都不是以“政府”而是以政党名义下令。虽然蒋介石发布“黄金草约”时还是“总统”的身分,但是其接替者李宗仁并没有打算继受其命令。后来李弃职赴美,蒋介石直到1950年3月30日,才在台北自行宣布“复行政事”,重新恢复“总统”的身份。这个宣言究竟有无法律效力,暂且不论。但我们可以从中知晓,从李宗仁弃职到蒋介石“复位”这段期间,“中华民国”的地位,就算以台湾地区长期主张的“法统延续论”来说,也是相当浑沌不清的。甚至可以说,那段时间,只有“中国国民党”还存有实际影响力,“中华民国”则仅仅是一具空架子。此时党国之间“党大于国”是非常明显的。就算剩下的“中央银行”储金,还算得上是“国产”,国民政府也早就无力将其控制并转移他处。而金圆券政策所获得的黄金,则更是明显,属于大陆人民所有,于党于国都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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