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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建议为在内地生活港青提供身份证明

http://www.CRNTT.com   2018-02-27 00:06:01  


民建联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陈勇。(中评社 张心怡摄)
 
  民建联具体建议内容如下:

  提供户口及身份证明

  第一,给予内地身份证明。目前港人必须在内地定居才能申领内地身份证,令许多常在内地活动的港人非常不便。有关部门应研究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放寛有关规定,向不在广东省定居的港人发放内地身份证明,或考虑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调整后即可作为内地身份证明文件,与内地身份证有同等效用,以便利港人在内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

  第二,免却内地住址证明。目前有不少内地的商务及公共服务,如开设银行户口、考车牌等,均需申请人提供内地住址证明,对于没有内地住址,但又希望在内地活动的香港居民造成不便。因此,建议省政府统一法规,放宽在办理商务及公共服务时,必须让香港人提供内地住址证明的限制,并可参照特区政府要求出示法定信函、文件、单据,以证明在港的确实住址即可。

  便利事业发展

  第一,鼓励申请公务员职位。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目前内地虽然已对香港开放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允许香港人担任内地公务员,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能成功进入公务员体系的香港人仍是极少数。建议广东省政府推出措施,包括设立专属渠道,以鼓励及便利有志服务国家的港人加入政府公务员体系,参与广东省的管治。此举不但可以增加港人认识广东省内事务的机会,亦可促进两地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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