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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对国家的战略价值

http://www.CRNTT.com   2022-08-20 00:09:26  


 
  二是,国家不断成就香港。即使香港发生了对抗国家主体的激烈群体事件,在回归前不是“收回”或“解放香港”,在回归后不是“改变香港原制”。如回归前的“广交会”(经香港邀请未与新中国建交国家工商界参加)、“三趟快车”(供港90%蔬菜副食)和“东江引水”(供港80%淡水),即使香港发生了总理座机被炸和“九龙暴动”(杀残惨烈)。又如回归前的香港基本法如期颁布⑬,即使香港发生了声援北京“政治风波”的群体事件。再如回归后,“十三五”提出“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功能地位”,即使香港发生了“占中”事件;“十四五”赋予香港经济诸多新的定位,即使香港发生了“修例风波”。

  三是,找准“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结合点,香港定会再创新辉煌。“结合点”就是“十四五”和之前国家赋予香港的全部定位。“新辉煌”对标香港历史上两次辉煌:第一次是上世纪70年代香港跻身亚洲“四小龙”;第二次是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头10年,香港是国家招商引资的主渠道。

  三、香港对国家战略价值

  香港经济总量(GDP),早在1998年即回归祖国翌年,就被广东超越;2010年起不到10年,又先后被内地4个一线城市京沪穗深超越。其国家占比,从1996年16.8%,降到目前不到2%。香港对国家还有没有战略价值?若有,在哪里?

  1、善用“两制”之利,是香港战略价值的关键

  “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是党中央对“一国两制”事业的最新要求。“一国”之本,目前内地和港澳“坚守”的决心和立场非常坚定;“两制”中的国家主体姓“社”的制度之利(如党的领导、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大家比较熟悉;港澳姓“资”的制度之利,就都不是非常清楚,“善用”更是崭新课题。

  (1)尊重“两制”差异,是善用“两制”之利的前提。邓小平有个著名的“两方面论”:“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简称姓“资”),“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简称姓“社”)。他说:“不讲两个方面,怎么能说是‘两制’呢?那就变成‘一制’了。”

  一是,“两制”不能等量齐观,国家主体姓“社”是港澳姓“资”的前提。将内地或大陆称为“国家主体”,是邓小平的创造,他并提出著名的“两前提论”:“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国家主体姓“社”也是港澳姓“资”的前提。他对国家主体若不姓“社”而姓“资”的危害,分析得最透彻:就会“历史倒退”:“两极分化”引起“百分之九十几人闹革命”或全国动乱;就会“难民遍布全世界”;就会港澳“首当其冲”、繁荣“一风吹”。他强调:国家主体姓“社”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定不移;深圳和上海浦东“整个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要做“改革开放实行姓‘社’不姓‘资’的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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