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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论坛:融合发展与港台机遇

http://www.CRNTT.com   2024-02-10 23:53:22  


束沐
 
                        束沐:对闽台深度融合发展的四点具体建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属于大陆单方面规划、推动的两岸融合发展方案,鉴于两岸关系形势,只有回到“九二共识”政治基础、恢复两岸协商,台湾方面才能直接参与或授权金门、马祖地方政府与大陆进行公权力对接,涉及“新四通”建设、“同城生活圈”政策配套、两岸规则对接等各项工作,才会真正逐步落实。现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根据《意见》精神,设立厦金“深度融合示范区”和福马“生态融合示范区”。“厦金示范区”以厦门翔安区和大金门岛为区域,以两岸共用厦门新机场为核心枢纽,可借鉴“横琴模式”;“福马示范区”以福建连江县与台置连江县为区域,以建设海底管线联通水电气网为首要工作,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为合作点,齐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第二,在厦金、福马两个示范区,建立两岸共同决策、执行、监督、咨询制度。以“融合发展委员会”为民主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四三二一”、地籍分布采取“三三制”。执行、监督制度可参照“前海模式”,定位为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开放两岸人士任职,专家咨询委员会可以吸纳两岸三地智库学者。

  第三,在平潭对标RCEP、CPTPP规则设立“经贸深度合作区”,突出ESG方向创新两岸融合治理。在经贸上,落实与台湾本岛贸易零关税;在基层治理上,支持和鼓励在当地落户的台湾居民参加居委会、村委会选举;在社会建设上,欢迎台湾协会、商会、非宗教类社会组织设立办事处;在法治建设上,部分适用台湾地区的民商事判决和仲裁;在税务制度上,一律按最高15%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数据建设上,试点接入国际互联网信道、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第四,完善制度配套提升台胞参与感,深化“闽台亲上亲”认同感。例如,做大做强设立于厦门的国际机构“金砖创新中心”,吸引台湾有志于国际事务的人才加入;再如,金马居民可申领“电子通关码”便利通关,办理“数字人民币”账户;又如,全面取消在闽台湾居民手机漫游费,试点在大陆电商平台设置“闽台包邮区”;还可以组建由闽台两地运动员为主的篮球队参加CBA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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