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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逐利游戏:浙江丽水集资调查

http://www.CRNTT.com   2009-03-08 08:32:24  


 
  除了上述借给单旭波3000万元的朱文连,丽水金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岳成被借走600万元,另还有金某被借走950万元,杨某、王某、方某等各被借走200万元,总计金额500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案发前短短4个月内“骗取”,案发后,全都蒸发得无影无踪。

  但是面对媒体的采访,除朱文连外,其他人几乎都保持了沉默。朱对记者说,吕伟强曾亲口对他说,钱给领导拿走了6000多万元,陈伟达拿走利息就有1280万元,林斌有1000多万元,都有账的。

  2008年4月24日下午,被抽光钱的吕伟强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吕被立案侦查三天后,单旭波也被拘留。

  “司机门”事件发生后,牵扯其中的4位官员被传出受到调查,在当地民众舆论的压力下,最终受到了“处分”。

  丽水相关部门通报的消息也部分证实了此前坊间的传言:陈伟达筹集亲友资金出借给吕伟强使用,并多次出面帮助吕伟强联系向企业借款;李锋、吴益由为吕伟强借贷资金提供方便条件,由于他们的帮助,吕伟强先后向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借款1020万元,造成企业实际损失855万元。此外,林斌在出借资金和介绍朋友出借资金过程中,收受吕伟强“好处费”。最终给予陈伟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给予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出党政机关;给予李锋、吴益由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方式遭质疑

  2009年1月8日,吕伟强集资诈骗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月11日,单旭波被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由莲都区人民法院受理。

  吕、单集资案的当事人对此表示怀疑,“两案被分开审理,很多资金去向都无法对质,这样做是想掩盖涉及领导不当得利的内幕”。此外,警方自己侦办牵涉公安局副局长陈伟达的案件,“只怕无法保持公正,原本可以查清的很多资金流向,恐被掩盖”。

  丽水检察机关在吕伟强案开庭中公诉称:集资款利息和归还到期集资款本金达2.2亿元;以银行卡套现、通过他人“洗码”、带现金过境等方式数十次到澳门赌博输掉2000余万元;用于投入公司购买土地建厂房610万元;其余款项被吕伟强用于购房买车以及个人生活挥霍,共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而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2008年8月8日出具的起诉意见书显示,至案发时止,吕伟强向他人集资累计金额高达26328.58万元,未还借款累计金额高达12120万元。而单旭波先后向朱翠萍、郑月红等33户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6280万元,其中借给吕伟强的累计金额高达4645.93万元,吕伟强归还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累计达3551.82万元……扣除已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造成他人实际损失达4023.92万元。

  “按这个数据计算,吕伟强集资不仅没有亏损,甚至还有盈余,他付出去的利息到哪里去了?这些数据明显有误。”丽水当地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师对此表示极大的怀疑。

  “在案发前,受害者多达5000万元转到吕、单账上,为什么在短短几个月内这么多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集资受害者心中诸多的疑团没有解开,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详情,“都是通过转账,有据可查”。

  受害者们质疑,他们可能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他们怀疑,官员们在短时间内如此急着催人借更多钱给吕,动机并非如此简单。

  “他们是为了自己的钱能在崩溃前解套,是他们和单旭波合谋导演了这一切,吕伟强只是个傀儡。”受害者们愤怒地说。他们质疑的依据是,即使吕伟强的自首也是经过刻意安排。“他们对单旭波和吕伟强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连财产都转移走了。”

  他们的依据是,单旭波犯下如此欺天大罪,罪名却一减再减。从两项罪名变成一项,犯罪金额也一减再减,这些在丽水坊间竟“早有传闻”。“大家都说他最多只会被判个5年到6年”。

  受害者们怀疑,很可能是某些不法官员操纵的结果,“否则,光这些损失就有5000多万元,单旭波的涉案金额怎么会变成4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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