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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书记”案见证了故乡的沦陷

http://www.CRNTT.com   2010-02-13 09:53:30  


 
  根据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认为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的意图。张治安要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

  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收集相关材料,拟定《特大举报!!!》的标题,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雇凶杀人举报材料,分别寄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局调查《特大举报!!!》中的李国福雇凶杀人情况,纪委调查李国福有无受贿问题,区人事局调查李国福子女参加工作手续是否存在造假问题。

  2007年8月24日,经汪成授意,颍泉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上建议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并向与会人员说区委领导很重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立案,并决定对李国福刑拘、搜查。

  8月26日中午,检察院抓获李国福,搜查出举报张治安的材料。当晚,汪成把举报材料交给张治安,遂确认此前的举报信系李国福所为。张治安召集汪成、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局长万传红、区纪委书记赵学民,布置分工调查李国福及其家人的问题。

  为进一步实现张治安陷害李国福的目的,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承办人在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汇报建议逮捕的审查意见,导致李国福于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 

  举报人双目失明死于狱中 

  李国福被逮捕后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由于李国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疾病,不符合关押条件,看守所遂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但是,汪成拒绝了看守所的提议。

  汪成听从张治安安排提审李国福,审问出了举报信的来源,威胁随时可以处理清退李国福子女的工作,向李国福施加压力,要求其不得再说有关张治安的问题。汪成许诺,只要配合就会得到从轻处理,否则就要处理其亲属。无奈之下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原谅,并请求放过其家人。 

  李国福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汪成又向公诉部门施压,公诉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本应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未认真审查即仓促结案。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3月4日,区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张治安多次向颍泉区法院院长了解案情,并授意重判李国福。

  李国福于同年3月13日在监狱自杀死亡。据李家人透露,李死亡前,双眼皆瞎。

  李国福的死亡,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质疑。4月底,中共安徽省委、省检察院派员调查此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7月14日指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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