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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犯喻立香被判死刑是否罪有应得?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29 10:58:04 |
喻立香被判死刑是不是罪有应得? 2011-01-28 09:56:22 湖南在线 贩婴案件近些年接二连三,防不胜防,不能不说与买方市场有关。“儿女双全”的传统观念,导致一些家庭通过买专卖收养子女,“养儿防老”。警方对其中26户收买婴儿的家庭分析发现,26户收养家庭中自己生有儿子的有12户,甚至有5户有两个儿子,但他们还是想买一个女儿,从而给拐卖婴儿犯罪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 可悲的是,在一些地方因极度贫困卖亲生婴儿的现象,就一直存在着。人贩子除了“拐骗”“掠夺”,大部分则通过交易获取。喻立香的辩护律师称,“孩子不是被暴力偷抢骗来的,而是通过买卖交易来的,喻立香等人主要是赚个差价。”参与办案的警员也介绍,已解救儿童不少被卖时刚满月,盗卖这种年龄的新生儿可能性很小,可能是亲生父母为牟利而主动出售。案犯中有人 “还以为是帮别人忙,做好事。” 这是必须正视的一个令国民羞辱的现实。当一些人越来越来富裕,“全面奔小康”的同时,仍有一部分公民处于极度贫困状态。这却并非个体的罪过,而是恶劣的自然环境造成的。那些边远的并不适宜人居的地方,依然有“土著族”祖祖辈辈生养休息。喻立香曾与个别被贩卖婴儿的父母接触过,“穷得油盐都吃不上,房子都是破的。”她还看到“这些人家的孩子都没鞋穿,光着脚和肚皮,吃不上饭。”这种穷困早非一天两天,“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确实是穷。给他们点钱,就能把孩子抱走。”正因此,一些家庭并不视卖婴儿是一种耻辱一种罪过,而是指望通过买卖,让孩子找到一个更好的人家养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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