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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根源在监管部门分裂

http://www.CRNTT.com   2011-03-23 11:21:05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分工体制存在很大问题,某些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我国这么一个复杂国度,有2亿多小农户,几十万家小作坊,不出事才怪呢。

  这次全国的“两会”,仅全国政协就收到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提案200余件,其中有些委员的提议很有价值。例如沈雯委员提案表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虽然由卫生部门牵头,但其主业是“治病”。农业部的主业是农产品供给。沈雯建议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讲,应改变多头监管的现状,走向合并整合,把现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从数十个部委集中到一个部门,以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有效监管。

  从欧美国家来看,把食品安全责任合并到一个部门来监管也是个大趋势,虽然他们的监管任务与我国相比要简单得多。我国应该审时度势,采取果断的措施,把目前分散在农业、质检、工商、流通、卫生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责任合并起来,成立一个专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以解决目前我国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

相关评论:杜绝“瘦肉精”需产业升级(2011年3月23日 《新京报》 傅蔚冈)
 
  ■ 视点

  像双汇这样的大企业,完全可以和散户建立直接的“订货”机制,通过合同的方式,直接购买散户的生猪,统一规划和管理养猪行为。

  近日,河南省畜牧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猪散养户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将全省的“瘦肉精”排查范围扩大至所有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此前,河南省已经对全省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

  为何要把“瘦肉精”的排除范围,扩大到所有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这是因为此前的检查发现,不仅在大型养殖场发现有“瘦肉精”的存在,在散养的生猪养殖场也出现了“瘦肉精”。而且,散养的概率往往比大型养殖场更高。

  一般来说,如果养殖场的规模巨大,前期投入成本相对较多,这些养殖场的所有者就会比散养者更爱惜羽毛,更注重声誉的培育,也就更有激励去拒绝那些不良行为。试想一下,一个有着1万头生猪的大型养殖场,仅仅因为其中的一头生猪被检测出现“瘦肉精”,就会殃及其余的生猪,他就没有必要为这些蝇头小利自毁品牌。

  三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已经证明,农业经济中的小规模养殖户,在利益驱动下容易忽视道德风险。此次的瘦肉精事件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很多奶牛散养户并没有被依法惩罚,甚至也谈不上道德上的谴责:使用了三聚氰胺奶源的三鹿奶业倒闭了,但是提供奶源的一些散户,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从目前来看,此次的瘦肉精事件或许也是如此:双汇公司因为使用瘦肉精,受到了资本市场上的用脚投票,那些散养户却没有承担更多的责任 ———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也不能具体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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