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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 1.0版本的大学生德育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24 13:48:33 |
第一个层次是“前道德成规期”。这是一个以“我”为中心的阶段,大约在学前至小学低中年龄的时期。其中有两个阶段:“我”因害怕惩罚或“不想惹麻烦”而服从;因为对“我”有好处而服从。在这个道德认知层次上,定义对错的观点是依据威权者所说的对错,依据行为结果会带来的惩罚或是奖赏。任何一位父母都可以证明这一点。问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为什么偷窃是不对的?绝大多数的回应是“因为爸爸妈妈说这是不对的”或“偷东西会挨打”。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停留在这个阶段,持续地以听威权者的话、害怕惩罚,以如何避免痛苦后果或取得奖赏定义是非对错。 以药家鑫恶行为戒的“道德教育”中,对不道德行为的认知非常功利,它局限于对“我”的不利后果。报道说,“如果当初药家鑫撞了人,能及时送到医院治疗,按照警方对被害人伤情的勘验,整个花费也就万把块钱,而他却因为害怕负责动了杀念。从万元治疗费到百万赔偿费”。至于他对别人的伤害,那只不过是附带提上一句(“也”):“药家鑫迈出了罪恶的一步,葬送了自己的人生,也毁掉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药家鑫事件所连带造成的“不良后果”考量:“极大地败坏了陕西高校和大学生的声誉”,同样也非常功利,只不过是把“我”放大了一些。 道德认知发展的第二个层次是“道德成规期”,大约从小学高年级至青年早期。其中也包括两个阶段:做“好孩子”;服从权威或社会规范。“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做好孩子,“学习雷锋”也是做好孩子。不仅是青少年,许多大人也这么学。如果你问一个青少年:“为何有些事情是错的,而有些事情是对的?”他们大多会回答:是“学校规定的”,或者“某某领导人教导的”。许多人一辈子停滞在这个“青少年”层次。 这种道德教育虽然层次不高,却也还能以“好人好事”而不是“坏人坏事”做榜样。这也是中国童蒙道德教育的基本方式,如“孔融让梨”、“徐湛之出行”、“二十四孝”。尽管只是刻板灌输、盲目顺从、机械模仿,但至少还可以有好样学好样,虽不一定有思想和智慧,但至少不至于堕落和邪恶。如果这个层次可以算作是2.0版本的道德教育,以药家鑫为戒的“道德教育”则尚未达到这个层次,只能算是1.0版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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