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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改革的关键在破解利益集团

http://www.CRNTT.com   2012-01-12 10:46:41  


 
  第五,国有企业改制和资源开放中导致的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庞大的国有企业,推进国企改革、在国有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都是必要的。问题是,由于在这一改制过程中,出现了比较突出的国有资产流失,给很多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提供了一个巨大的侵占国有资产的空间。再加上我们在国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的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存在,使大量本该为国家的资产转移到个人手中,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权贵利益集团、垄断利益集团以及地产资源利益集团,都与公权力没有被严格制约以及制度设计中的漏洞有关。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解既得利益集团,必须从改革公权力入手。

  第一,要果断地从制度上割断政府官员与商业活动的联系。

  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不必要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数量,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应该设立审批和许可。二是严格官员的执法行为。依法行政首先应该是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约束。要让所有官员明白,政府的权力是受到法律严格制约的,法律不授权,政府无职权。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与公民的权力正好相反:法律对公民限制不能做什么,而法律规定政府只能做什么,法律没有规定的,政府都不能做。三是要建立严格的官员职业规范,并能被严格执行。要全面清理以往通过文件的形式对官员职业行为的各种规定,将之上升为法律,通过制定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公务员法的补充。如所有在职的公务员都不能涉猎有任何商业行为的社会兼职;在任职期间不能获取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之外的任何职位经济利益,如职务讲演费用、剪彩拿红包之类;对于收受的礼品,建立严格的价值上限规定,超出部分如果不上交一律以贪污论处;建立严格的职务消费标准,严格职务消费等;严格限制重要官员、特别是民选官员子女、配偶的商业活动等。

  第二,启动国有垄断行业的改革,改变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体系,从制度上废除为党政官员输送经济利益的不合理链条。

  要秉承我们早已形成的基本共识,即国有企业应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从我国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看,这方面我们改革越早越主动,否则随着国有企业的扩张,包括垄断在内的问题还会进一步突显。与此同时,要对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重点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中,要对目前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重新审视,彻底改变党政人员到国有企业拿高薪酬的制度。

  其基本原则是,凡是能够在政府与国企之间自由流动的官员,一律不能在国有企业中拿高薪,考虑到其工作的性质等,可以比在政府中任职拿2~3倍的工资,但绝不能动不动以百万计。而对于国有企业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可以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市场化招聘,这些职位可以拿高薪,但永远不能到政府部门担任政府官员,其高薪酬也必须与对国有企业经营的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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