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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力:中国应分类处理南中国海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2-04-15 08:44:41  


 
采用多种谈判框架、软对抗与巧合作

  二、双边与多边谈判并行。和平解决的方式有多种:双边谈判,多边谈判,第三方裁决。第三方裁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国际机构(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裁决,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主持或协调解决方案。但中国政府已经在2006年8月明确声明,在领土争端中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东盟五国则在1994年宣布,在南中国海争端中采取集体对外的方式。

  因此,双边谈判适用于东沙群岛,三边谈判适用于中沙、西沙群岛。但对南沙群岛,在“六国七方”框架下谈判解决是打破现行僵局的现实途径。中国应该尽早采取这一政策。中国奉行新安全观、开始接受多边框架解决争端等,均滥觞于与东盟的合作,迄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南沙海域的多边合作,将成为测验中国是否真正奉行多边主义的又一试金石。中国要想在外交上真正崛起,除了正面应对这一挑战,别无他途。中国坚持“一对一”的双边谈判立场,客观上成为东盟五国引进区域外大国的一大动力。倘若“东盟五国”不主动“招引”,区域外大国想插手也难以实现。

  三、软对抗与巧合作。中国在南中国海争端中,可以避免硬对抗(如战争),但却无法避免软对抗。软对抗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各方既有日益增长的军事竞赛苗头,又有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竞争与合作;非声索国不断增强在这一地区政治军事安全存在,声索国之间却难以围绕利益共享达成可操作的行为准则。软对抗将伴随南中国海争端的始终,中国必须做到巧应对:在软对抗中有进有退,纵横捭阖,慢慢积累信心与势能,同时也让其他几方体会到与中国合作利大于弊;通过10-20年的努力,把南中国海争端引导向总体共赢的结局。巧应对旨在实现巧合作,实现巧合作要求至少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 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巧合作。中国外交的一大软肋是,在多边场合“长于说不,短于提出替代方案”。这显然不利于妥协的达成,也不是领导者的应有风格。在南中国海争端中,应尝试改变这种风格,不断提出各种合作的建议与实施方案,让比自己弱小的其他各方切实感受到中国的诚意,充分意识到合作利大于弊,不合作弊大于利。以南中国海争端的重心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为例,中国可以在多方主张高度重叠的未开发海域确定一个合作项目,以最大的诚意与让步邀请有关各方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共同开发。如果有关各方无意参与,中国再进行国际招标或自行开发,但始终把合作的大门向其他各方敞开。以这种“先软后硬,软硬结合,适时转换”的方式,有理、有力、有节地推进南沙合作进程。

  行为准则》的签订有赖于“六国七方”在各个功能领域的成功合作,而功能领域的合作有大量的空间:渔业协定、海上救助、反海盗合作、船只避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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