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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

http://www.CRNTT.com   2012-10-06 09:20:09  


中方推迟纪念邦交正常化40周年招待会
  中评社北京10月6日讯/腾讯历史2012-9-26 第67期登载专题文章“解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战后中日关系”系列(5)”,内容如下: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结束两国之间的不正常状态,正式建交。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40年来中日关系因诸多问题起起伏伏,今年中日关系步入“不惑之年”,中日两国又因钓鱼岛问题再次激化摩擦。

  如何妥善和理智地处理、至少是有效地控制中日之间的矛盾,成为摆在两国面前的难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顾40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历程,反思这一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将为我们提供处理当前中日关系的借鉴。 

中日邦交正常化过程回顾

  70年代初期,中方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可谓用尽心思。为争取田中访华进行会谈,中方与日本政界人士沟通阐明中方立场时就尽量压缩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对于当时双方立场差距过大的钓鱼岛主权问题、《日美安保条约》等问题则采取了搁置态度;同时为了争取日方的支持,主动放弃了战争赔偿的要求。而与田中政府进行邦交谈判中,中方又作出了诸多让步。

  邦交谈判前奏,中方压缩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等问题

  1970年代,中国的国际安全和国际地位出现重大变化。一方面,中苏交恶,毛泽东担心苏联入侵,选择与美国进行接触,中美关系从此解冻;一方面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这两方面为中日关系的改善提供了可能。1971年,中方抓住日本内阁更迭、对华政策调整的契机,采取“以民促官”的民间外交,陆续邀请日本政界人士访华,探索恢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途径。

  1972年4月,日本民社党委员长春日一幸访华。会谈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中方尽量压缩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到“必要的最小限度”,即集中于“台湾问题”的“中日复交三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日台和约”(“日台和约”规定了战后日本与台湾的“外交”关系,并同时断绝了日本与中国大陆的官方关系,由此而成为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重大障碍,编者注)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对于双方立场距离过大而无法妥协以达成共识的钓鱼岛主权争议、《日美安保条约》等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搁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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