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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人:曾成杰被秘密处决的真实原因

http://www.CRNTT.com   2013-07-17 10:57:09  


监狱里的曾成杰
  中评社北京7月17日讯/搜狐评论今载陈杰人的文章《曾成杰被秘密处决的真实原因》,文章说,有内部人向笔者透露,这次长沙中院的秘密行刑,其实不是它胡乱解释的那些理由,而是湖南有关部门怕事先通知会引发类似吴英案的舆论效应,所以指示“先执行再说”。文章内容如下:

  7月15日上午9点15分,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在湖南省高院终审宣判,高院判令永州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这个本来可以为抚平此前舆论在唐慧劳教案上对湖南官场如潮怒火产生些许正面效应的正确判决,却因为另一起“集资诈骗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秘密处决而黯然失色。这三天,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都成了湖南的“主场”,只不过,这是湖南司法系统丑闻的主场。

  笔者在这里不想探讨唐慧被劳教案和曾成杰案的案情本身及两人的是非对错,只想从程序上谈谈两案对人们内心“法治理念”的冲击及其所反映的当权者对民权、法律的玩弄态度。

  根据行政法的理念,被撤销的行政决定自始无效,不管这个撤销的理由和原因是什么。永州市劳教委此前对唐慧的劳教决定被湖南省劳教委撤销后,意味着永州的劳教决定自始无效,那么,此前对唐慧的7天关押,就失去了依据。因此,应当认定永州市劳教委侵犯了唐慧的人身自由,显然,国家赔偿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湖南方面过去一年来在此案中过于被动,被媒体追得灰头土脸,所以为了维护自己最后的面子,不惜动用司法的力量,在一审胡乱判决不予赔偿。及至媒体再次群动并不依不挠地追问后,有关决策者才如梦初醒,决定给予赔偿。这样的终审判决,肯定不是法院的决定,而是湖南省委的决定。一起案情如此简单、道理如此清楚的案件,非得折腾良久才回归法治,足见湖南一些官员糊涂到了何等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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