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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反思秦火火为何能火

http://www.CRNTT.com   2013-08-23 12:01:07  


 
李晓亮:谣言有市场,因公信孱弱

 2013-08-22 10:12:09来源 > 华声在线 作者:李晓亮

  打击谣言,不是抓两个推手就能了事。如果权力公信、司法公信和社会公信继续孱弱,如果某些权力运行不透明不公开不受制约的状况不改善,那么,谣言必然甚嚣尘上,会“拆”掉最后残存的信任。

  20日网上最火的,当属“北京查处网络推手公司,刑拘网络红人”一事。说的是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秦志辉、杨秀宇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被警方刑拘。

  “秦志辉、杨秀宇”,你可能从未耳闻。但如果说到网上著名的ID“立二拆四”和“秦火火”,你没准就听过,他们有过多次影响颇大的网络策划。比如“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封杀王老吉”,比如“‘7.23’动车事故天价赔偿外籍旅客”,再比如“红会强行募捐,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等等。

  精准掌握网民心理的网络推手们,隐身于这些网络轰动事件幕后,虽然有争议,甚至招致不少骂名,但他们深谙在一个浮躁喧嚣的时代,有时“八卦也是生产力”的道理。半真半假、亦幻亦真的小道消息和网络谣言,带来天量关注的同时,也能让他们潜伏在一些暧昧的灰色地带,浑水摸鱼,名利双收。

  在赚得盆满钵满之余,他们却从不理会自己策划或推动的网络热点对社会情绪的撕裂。从这个意义上说,恶意的造谣中伤,掺杂个人私利的以讹传讹,纯粹以牟利为目的的网络策划,必须依法受到惩处,以儆效尤。

  只是,打击造谣,也必须厘清一些问题。比如,这次北京警方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刑拘二人,并非直接被造谣中伤的受害人以名誉受损或权益被侵犯而提起的特定司法诉求,而是针对二人在网络策划或造谣传谣案中的非法牟利作为。非法经营只关涉经济方面,而造谣传谣、恶意中伤,则是公共舆论场域问题。目前,网络舆论净化的主要诉求和关注点,显然并非删帖收钱,或雇水军抹黑、炒红一个人收费几何的经济犯罪问题,而是与此相对应的网络风尚建立,及个体权利受保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从根源上铲除谣言土壤的问题。

  秦火火号称“谣翻中国”,而谣言之所以有人信,就在于它准确抓住了“不透明、不公开、无公信、少公义”的社会尴尬点。警方介绍,秦、杨二人认为,炒作必须“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才能宣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回顾那些每惹众议的网络闹剧,不管是“动车天价赔偿”还是“红会逼捐”“郭美美炫富”,就是因为它们对应着社会痛处——“外国人超国民待遇、官方慈善透明度焦虑、权力监督的疲软”等,这些不公,并非谣言,谣言只是选取了倒霉的个体或单位作为特定替罪羊,代为受过。而每次涉事官员或机构(机构无个体人格不适用诽谤罪),也没有以诽谤罪等起诉网络推手。

  这也给人留下不少联想,是否那些卷入舆论漩涡的权贵们,并无他们极力辩白的那样清白?是否人人都经得起司法和舆论的严苛监督审视?这或许正是秦火火们能逍遥至今的原因之一。

  靠炒作起家的推手们,人见人烦。但如果打击谣言,则不是抓两个推手就能了事。如果权力公信、司法公信和社会公信继续孱弱,如果某些权力运行不透明不公开不受制约的状况不改善,那么,鼓动网民审判这些“不公不义”的真假莫辨的谣言,必然甚嚣尘上,会“拆”掉最后残存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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