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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债务置换 “拆弹”中国经济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2:29:48  


 
  为推动和规范置换计划,财政部在3月18日发布了《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按照其第22条要求,这些用来置换地方原有债务的“专项债券”要按市场化原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发行。该《办法》称,“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购买专项债券”,但并未规定具体的“鼓励措施”。

  银行并非全无好处。陈龙分析,除资本监管上的“利好”之外,不规范的、混乱的地方债务被置换为统一的、标准化债券之后,银行该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增强。简而言之,如果遇到资金问题,银行可以更容易地把这部分资产变现纾困,这对一些信贷扩张过度、流动性较差的银行来说至关重要。

  不过,严峻的数字决定了银行必须有“意愿”。按照2013年6月底的审计数据,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或承担一定救助责任三种债务的总额为17.9万亿,其中有近11万亿元是银行贷款。

  一边是天文数字般的债务,一边是经济下行之下,地方财政的捉襟见肘。据21世纪宏观研究院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有15个省份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实现14万亿元,同比仅增长8.6%,为近23年来最低增速。

  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对《南风窗》记者分析,最简单的道理摆着:地方政府还不起钱,银行只能“妥协”。如果不“妥协”,地方债务就只能变成坏账,这对银行领导不是好事。“妥协”是中国金融体系的现实决定的,大型的银行都是国有或者地方所有的性质,帮地方政府一把没有问题,“手心手背都是肉”。

  实际上,债务置换看似复杂的市场操作,完全可以简单看作一个简单的“三方”游戏。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银行,这是数十年来中国经济版图中最举足轻重的“三方”主体。本轮地方债务置换计划,和之前地方政府举债风潮一样,同样没有脱离这个“三方”进行合作或者博弈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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