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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从新制度主义观察两岸和平发展路径 | |
http://www.CRNTT.com 2016-01-08 00:08:48 |
两岸关系的新制度分析 2008年台湾大选的二次政党轮替,国民党“总统”马英九上台,两岸关系正式进入和平发展期。事实上,早在2005年的南京,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与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国共领导人相隔60年之后举行会谈,一起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两岸和平发展的新制度已然到来。基本上,这种新制度是因应2000年台湾大选的政党轮替,民进党“总统”陈水扁上台后,两岸官方关系停滞而产生。 相对的,当时执政的民进党政府采用所谓的“澳门模式”的新制度;亦即因为官方委托的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海基会)与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以下简称海协会)的制度性协商管道中断,所以改由两岸的民间团体,其中包含了主管相关业务的官员,在澳门进行协商,达成“双向、对飞、不落地”的2005年春节两岸包机。 台湾方面而言,澳门模式是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四条,得依所处理事务之性质及需要,逐案委托具有公信力、专业能力及经验之其他具公益性质之法人,协助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之事务;必要时,并得委托其代为签署协议。 此模式下,“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与“中国民航协会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协商春节包机,2006年又各自成立“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以下简称台旅会)与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以下简称海旅会),协商大陆人民的来台观光。 对于澳门模式的意涵,台湾官员认为是“搁置争议、不设前提;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政府主导、民间协商”,学者指出是“政府授权、民间名义、官员主谈、公权力落实”,大陆官员则说是“民间沟通、达成共识、各自安排”。 事实上,该模式是两岸的民间业者在政府授权之下,直接对谈;相关业务的主管部门官员,以相应的民间身份参与;双方选择适合地点,展开协商。达成共识后,不必签署任何协议,只形成共识备忘录;经彼此确认,各自带回两岸的有关单位批准,据以执行。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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