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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国答中评:现法律不足 需推23条立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19 00:11:23 |
近年,部分港人鼓吹“港独”,并声称这属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并不违法。马国恩指出,香港《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均表明言论自由不能牵扯到国家安全,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 “港独”言行属犯罪行为 马恩国表示,“港独”言论已违反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下的1(a)条例,憎恨或仇视中央人民政府的言行已属煽动意图罪。 马恩国指出,《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煽动意图条例表明,煽动意图包括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人民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第10条规定,任何人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即属犯罪。“‘港独’言行煽动大家叛离中央人民政府,(法院)已可以根据第9条对其入罪。” 马恩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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