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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会选举拉开战幔 “弃独”与否续成焦点

http://www.CRNTT.com   2016-07-17 00:08:05  


参选新界东选区的新民党容海恩(中)表示,希望议会回归理性,而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自己会签署确认书。
  中评社香港7月17日电(记者 庄恭诚)2016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昨日开始接受提名,选举事务处指合共接获33张提名表格,涵盖五个地区直选选区及多个功能界别。而各参选人是否愿意作声明及签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成为提名首日的焦点之一。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亦趁提名期首日,在电台节目《香港家书》中谈及网上拉票及宣传、选举广告、投票日票站调查等受社会讨论的议题,不过未有提到被形容为对参选人“排独”的新安排。冯骅强调,选管会的角色是安排和监督选举,必须依照现行法例办事,选管会或其行政支援机构选举事务处,无权在法例以外施加任何限制,这是关乎制度设计的问题。

  冯骅同时坦言,制度或法例永远有改善空间,市民有意见可以提出讨论,若选管会收到意见,一定会转交政府考虑。而涉及制度设计或法例修定的问题,必须由当局通过政策和立法解决,选管会会继续向市民解释现行法例规定。他说有信心选举可以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部分“港独”参选人或“签住先”

  究竟是否签署“弃独”确认书一事,在报名参选的人士当中意见分歧。建制派参选人几乎笃定会全部签署。参选新界东选区的新民党容海恩表示,希望议会回归理性,而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自己会签署确认书。

  而有不主张“港独”的泛民参选人表示,确认书缺乏法理依据,在当局进一步解释之前不会签署。部分主张“港独”的激进派参选人则表明,会先行签署确认书,并在同时继续主张“港独”的立场。

  有未签署“弃独”确认书的参选人,在完成参选报名后引述选举主任表示,要在两日内补交确认书,而参选人的资料会被转交给选管会,由选管会决定参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

  对于参选人不签署确认书是否代表最终无法获得有效参选资格,选举事务处昨日回应传媒查询时未有给出肯定答案,而是指选举主任会视情况谘询法律意见,并根据法例作出决定。

  法律界人士指出,签署确认书即代表作出了相关的法定声明,之后若又有违背确认书内容的行为,根据香港法例或会涉嫌触犯虚假陈述的刑事罪行。

  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持续至本月29日,投票日为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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