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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男:两岸婚姻,大陆司法还需做什么? | |
http://www.CRNTT.com 2016-08-20 00:15:55 |
王伟男根据近年来赴台调研时获得的陆配群体意见,认为目前台当局陆配政策仍存在如下的不合理之处:一是,对大陆高等学历的全面承认问题,这严重影响到陆配在台湾的就业机会、就业质量和薪资收入;二是,陆配参加公职仍然存在若干限制;三是,陆配在台长期居留仍然存在数额限制,与无配额限制的外籍配偶相比,仍属歧视;四是,不同于其他国家外配,陆配和东南亚外配在首次入境台湾以及发生身份转换时,需要接受面谈,这属于政策性歧视,应予废除。 此外,在陆配的大陆直系亲属来台探视、陆配对其台籍配偶遗产的继承权、夫妻双方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等方面,近年来虽有所调整,但并未达到陆配群体的预期。2016年5月民进党再次上台后,这种预期完全实现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但王伟男认为,台当局针对两岸婚姻确实已经建构起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基本实现了两岸婚姻管理的法治化。 大陆方面的主要法律与政策 王伟男指出,1988年的《关于台湾同胞与大陆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以及1998年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都是大陆方面处理跨两岸婚配事宜的直接法律依据。从这些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大陆方面的涉台婚姻政策经历了一个由“劝阻”到开放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3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和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中可以看出,大陆方面对涉台婚姻实际上采取了一种非常宽松和人道的管理办法,尤其是对台籍配偶在大陆的居留、定居和工作没有做出刻意的身份限制。 然而,王伟男提出,现实中的两岸婚姻问题更多地发生在登记后的婚姻存续期间和中止以后,大陆政府针对这些后续问题的法律和政策严重缺失,已经影响到两岸婚姻当事人、特别是大陆籍配偶的合法权益,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两岸婚姻管理的法治化方面,我们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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