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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钦春语中评:公投法引火自焚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7-12-14 00:26:44 |
陈钦春,1967年生,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博士,研究专长在行政学、民意调查、社会资本、政策行销,现为铭传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 他说,世界上任何政府通过的公投法都有缓冲、设有防火墙,台湾这次通过的公投法看似有所限制,好比领土不能变更等正面表列,但是台湾为拿掉“鸟笼”,大幅放宽成案标准,型态接近“空白的动员戡乱时期条款”,空白地方随时填写法案,一通过,政府必须执行,遇到争议才申请“释宪”,等于公投法直接盖掉“宪法”。 陈钦春解释,这种公投法极具危险,无疑是“引火自焚法”,不小心一点燃,会烧到自己,台湾并非空旷之处,堆满杂物,尤其内政乱七八糟,公投法某种程度可能变相鼓励民众拿着火,对着中国大陆点燃,对着大陆在玩火,要知道,大陆是上风处,我们是下风处,台湾不是没有风,民粹容易让全民疯狂。 对于公投法限制“领土变更复决”,陈钦春说,看起来似乎限制某区域“严禁烟火”,不能变更土地,但变更“国号”,可不可以?这些都是“火源”。 陈钦春对中评社说,如果有人倡议,要把台湾变成四个省或五个省,好比桃园市变成桃园省,台南市变成台南省,小小台湾底下设四个省,那上面就是“国家”,这无关变更领土,却是另外形式的“中华民国”,不包括大陆领土的“中华民国”,“台独”实质化,用小小议题就可以建“国”。 他认为,过去公投法有诸多限制,好比公投法案审议委员会,现在连公审会拿掉,连署门槛也降低,还可以电子连署,只要敢提论述,懂得行销就会通过,防火墙功能降低,难怪网友留言“加速统一”,因为公投法通过要执行,“宪法”又来不及解释,说不定公投通过那一刻,大陆认为踩到红线直接攻打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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