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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习近平两岸融合发展理念

http://www.CRNTT.com   2018-05-19 00:09:50  


 
  什么是两点论原则?在研究复杂事物矛盾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颇,这就是两点论原则。主、次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主、次方面是对立统一关系,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的性质,而主要矛盾解决事物的发展问题。

  由此可知,大陆对台的“两点论”原则是:坚持以和平统一为政策核心,但是密切关注非和平因素的变化发展。两岸关系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聚集在如何促进和平统一方面,非和平统一长期处在次要矛盾的地位。尽管台湾蓝绿轮流执政,两岸关系起伏不定,但是大陆既有的“两点论”原则至今没有颠覆性改变。也因此,在致力推动和平统一之时,大陆不承诺放弃武力。而融合发展与和平发展,都属于“两点论”原则的重要的同一侧,即和平统一范畴,所以两者的光谱是重迭的。至于其中的“重点论”,当然是指反对“台独”了。无论是和平发展还是融合发展,重中之重都是要遏制“台独”。

  归纳言之,融合发展的概念与和平发展的概念没有本质的冲突,且有继承与发展的内涵。两者之间应该是互相包容,互相推动的关系,融合发展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比如,融合发展是新国家统一观的体现。北京联合大学朱松岭教授的相关理论阐述非常深刻,他认为:习近平已经形成了以“命运共同体”为核心概念、以融合发展为基本路径、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统一目标的新国家统一观,在理论构建方面已经非常完善。又如,融合发展与和平发展的阶段不同,但是方向相同。中国人民大学的王英津教授指出:融合发展是对从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道路的再探索。

  其二,融合发展与和平发展不存在“互斥事件”之逻辑关系。

  “互斥事件”是指事件A和B的交集为空,也叫互不相容事件。也可叙述为: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事件。什么是“互斥事件”之逻辑关系?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立事件是互斥事件的特例,所以对立事件一定是互斥事件;2,互斥事件不一定是对立事件,当且仅当两个互斥事件必有一个发生时,它们同时又是对立事件;3,互斥事件和对立事件均不能同时发生。

  对照此一概念可知,融合发展与和平发展概念没有本质的冲突,这就决定了两者之间不会演绎出“互斥事件”的逻辑关系。再明确论定,就是说和平发展与融合发展不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事件。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2017年1月24日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指出:融合发展当然包含了和平发展的内容,并不是对和平发展的扬弃,而是对和平发展的深化,是更靠近国家统一的重要阶段,将为国家最后统一创造更好的基础与条件。这一段论述是很好的注解。

  融合发展与什么概念之间存在“互斥事件”呢?肯定就是独立分离观念了。如果两岸能够在融合发展的方式中继续发展,那么,就是独立分离思潮没有成为压倒两岸关系的主导力量。所以,融合发展是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推动力、组成部分、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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