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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涉台31条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 | |
http://www.CRNTT.com 2018-05-30 00:22:00 |
中共十九大以来,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台思想,成为大陆对台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经商29个中央部委颁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提出31项旨在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下文简称“涉台31条”①)。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对台工作段落,再次提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如何评价进入新时代的大陆对台工作新气象、新作为、新举措?这些对台新政又具有什么样的政治效应与理论意义?中评社、中评智库日前采访了近二十位大陆资深台湾问题专家学者,同时撰写多篇社评和快评,现将其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对台工作的“新统一观”与“新治理观”正逐渐成型 除了高度评价“涉台31条”的积极意义,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体现“两岸一家亲”与“两岸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以外,大陆专家学者们还深挖了“涉台31条”的理论内涵与哲学层次的价值。综合提炼不少学者的观点,我们发现,“涉台31条”体现了大陆对台工作的“典范转移”,对国家统一的新认识论产生了对台工作的新方法论,即“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将为两岸关系打开崭新的局面。 第一,以我为主的“统一置前”加速两岸经济社会融合,降低统一后的治理成本。首先,几乎所有受访学者都认为,“以我为主、操之在我”原则是“涉台31条”的最显着特征,这也是近年来大陆因应两岸关系形势所采取的主导策略,即“以我为主、操之在我”原则实现了大陆方面对两岸关系大局的主导,超越了岛内蓝绿轮流执政对两岸关系的影响。其次,不少学者指出,“涉台31条”意味着大陆方面将统一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前到统一之前处理,将统一之后推动的政策提前到统一之前实行,这种“统一置前”与“吸纳式统一”在历史上分裂国家的统一模式中系前所未有的首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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