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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非和统等方式需考虑九个法律问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8-09-05 00:24:05 |
我们认为,作为一项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事项,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展开反分裂国家斗争的过程,理应遵循“重大活动于法有据”的基本原则展开活动。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各个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问题和相关措施的实施程序问题,无疑需要从理论层面,尤其是宪法学层面予以回应。 四、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如何依法遏制外部势力干涉,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 台湾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外部势力非法干涉的结果。由于两岸在硬实力上存在巨大差距,国家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时,遏制外国势力以武力或非武力方式进行非法干涉,在一定意义上成为问题的关键。然而,如何遏制外国势力干涉,在本质上属政治、军事和外交问题,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在此过程中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法律战”(legal warfare)的概念近年来已成为军事法学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如何在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在打赢军事战、心理战的同时,打赢“法律战”成为法律人必须积极回应的重要问题。 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时,展开“法律战”策略的重点在于如何依照国际法和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形成对外国势力干预的可能法律藉口的应对策略,进而完成回应和反制外国势力干涉、争取国际支持和道义制高点的对策安排体系。从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他国内政的干涉情况来看,其干涉理据体现出极强的“价值性”特征,“民主”、“人权”、“正义”等概念,成为其干涉他国内政时最乐于寻找的藉口。以北约轰炸南斯拉夫联盟事件为例,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就是将南联盟内部科索沃地区阿尔巴尼亚族和塞尔维亚族之间的民族矛盾和冲突包装为一场“人道主义危机”,并以“保障人权”为名对南联盟内政展开武装干涉。在美国据以处理台湾问题的基本法律《与台湾关系法》中,其对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也以诸如“维护西太平洋和平、安全、稳定”、“美国对人权的关系,特别是对大约1800万全体台湾居民的人权的关心”、“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等条文,彰显其未来可能干涉台湾问题时采取的价值性理据。 因此,能否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以既符合我国对台湾地区主权这一基本前提,又充分体现出一定价值性特征的话语表达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应成为法学学者着重研究的论题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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