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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福建龙溪县汪知事 | |
http://www.CRNTT.com 2018-10-14 00:13:07 |
我们知道,县级行政长官在清代称知县,民国初年至1926年以前(包括1926年)称县知事。民国初年的县知事,走马灯似地换人。据《民国福建省地方政权机构沿革资料(1911—1949)》,民国五年(1916)先后任龙溪县知事者有赵汉卿、孙世伟、李定祥、沈子玖、汪祖荫和汪荫孙6人,民国六年(1917)先后任龙溪县知事者有刘湜、刘凤鑫、李嘉临、赵建藩4人。据民国六年(1917)“龙溪县知事 汪”印发的《粮户执照》判断,汪荫孙的任年应为民国六年(1917),并且汪荫孙和汪祖荫可能为同一人。本着“多闻阙疑”的学术精神,姑且记之以待识者幸告。 附带言之 ,台湾进土、前清广东徐闻等县知县许南英于民国二年(1913)出任福建龙溪县知事,他的任期也很短,该年任龙溪县知事者先后有熊飞、郑世求、许南英和张元奋4人。 2018年10月12日记 (作者汪毅夫系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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