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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青年论坛:爱国者治港与建言

http://www.CRNTT.com   2021-05-30 00:02:55  


 
  作为爱国爱港力量的中坚,香港建制派亟待创造感动人心的概念和论述、亟需推出振奋人心的团队和青年,避免被标签化的困境。长期以来反中乱港势力以庸俗恶毒的用词攻击建制派,并藉修例风波冲上高峰,但《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反对派“议会战线”彻底败退,以往用于选举动员的标签操作很快丧失了市场,建制派的舆论形象也迎来了抓紧塑造、焕然一新的重要机遇期,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随着反对派“议会战线”的没落,建制派也要及时调整策略,避免还沉浸在原有议会斗争的老一套之中。例如去年建制派将反对派议员集体定性为“揽炒派”后,展开了数波舆论攻防,但随着DQ及“闹辞”事件后,对“揽炒派”的宣传似乎一下子就丧失了着力点,影响力持续降低,但事实上“揽炒派”大有人在,仍通过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兴风作浪,故建制派一方面需要继续引导民众看清反中乱港势力在各种包装下进行揽炒的本质,另一方面也要区别对待、积极培育转化“忠诚反对派”;

  二是随着反对派政治舞台的缩小,建制派的问政表现、基层服务就更加受到检视,尤其是反对派大肆炒作所谓“忠诚的废物”,该概念瞬间就变为对整个建制派的标签化操作,未来恐如影随形。

  “爱国者治港”的落实需要把握辩证关系

  “爱国者治港”的落实需要把握好四组辩证关系,爱国标准要“正负结合”、扩大民主要立足实际、政治动员要拿捏分寸、民生政策要“远近结合”。

  从上述以“相关思维”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再回到传统的“辩证思维”,现就今后如何扎扎实会落实好“爱国者治港”,推动“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进而提出对以下四组辩证关系的思考,同样也激发各位在座先进的思考。

  第一,对爱国标准的制定,需要把握“正面表列”与“负面表列”之间的辩证关系。长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下,在港人传统思维里面,“爱国”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很难有具体的指标,但港人对法治的理解相当清晰,那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对于广大香港普通民众,乃至一些社会团体、精英阶层来说,“爱国”就是负面表列:只要不触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那么这些行为至少不是“不爱国”或“叛国”,在这个底线之上,港人的言论自由、政治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但对于香港三权机构、建制派政界团体人士以及公共机构的负责人员来说,“爱国”必然是正面表列,必须要赋予责任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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