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海外涉危害国安罪 新增6人被通缉 图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12月25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警方国安处昨日表示,警方现正通缉6名潜逃海外并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士。法院已应警方的申请,就该6名在逃人士发出拘捕令。6人分别是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及张晞晴,窜逃外地后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方就每名被通缉人士悬红港币100万元赏格。
此外,保安局局长基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1)条,昨日刊宪公告共7名潜逃海外的通缉人士为“潜逃者”,包括许智峯、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及邵岚。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强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不要以为身处海外便可逃避刑事责任、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必会用尽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击潜逃海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违法必究,虽远必诛”。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指出,新增的6名通缉人士,窜逃外地后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警方高度重视该案,现就每名被通缉人士悬红港币100万元赏格,呼吁市民就有关上述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
涉煽动分裂颠覆政权等罪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昨日逐一交代6名通缉人士涉嫌的罪行和基本案情时表示,6人都已经窜逃离开香港,但仍然肆无忌惮成立或加入一些组织,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他们的罪行包括《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条“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二十二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他指出,钟剑华的社交平台有一些关于煽动分裂国家的留言,不论是他自己作出的留言,或转载他人的留言都有,他亦明显有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包括参加联署呼吁制裁香港检控官和法官,这些都是干犯有关罪行的例子。他表示,如果钟剑华觉得这些行为并非罪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回港面对警方调查。
警务处副处长简启恩指出,今次通缉名单涉及六名已窜逃海外人士。就他们各人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罪行,国安处在较早前已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6名逃犯所干犯的罪行详情虽然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共通点就是出卖自己的国家和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窜逃到海外后继续做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
切断资金链 制止任何资助行为
他强调,警方有责任将上述人士绳之于法,会对上述窜逃境外人士追究到底,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断他们的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窜逃境外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他呼吁任何人若掌握上述窜逃境外人士或任何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料,请尽快通知警方,大家可透过国安处举报热线举报。
警方发言人指出,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7条,香港国安法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罪行的特区永久性居民,以及在特区成立的公司及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因此,香港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
邓炳强说,希望社会知道政府依法打击危害国安潜逃者的必要性和决心。今次打击的目标对象,包括一些被通缉时间较长,并一直潜逃海外,死心不息继续透过各种方式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他强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不要以为身处海外便可逃避刑事责任、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必会用尽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击潜逃海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