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宜兰地方法院发布新闻稿说明宣判内容。(照片:宜兰地方法院)
针对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宜兰地方法院发布新闻稿说明宣判内容。(照片:宜兰地方法院)
中评社宜兰12月31日电/中国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取不正利益罪,宜兰地方法院今日判处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6年。林姿妙另涉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遭判3年6个月。林姿妙另犯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处2年6个月。本案合并执行12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
依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将由“内政部”停止其职务,县长职务可望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针对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宜兰地方法院今日宣判。(照片:宜兰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