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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两岸产业融合发展框架思路与建议

2024-11-20 0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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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评社香港11月20日电/闽江学院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闽江学院“闽都学者”客座教授、华侨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教授陈克明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旅学院教授、闽江学院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曹海涛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0月号发表专文《两岸产业融合发展框架思路与建议》,作者认为: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应该扩大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强化两岸产业之间的紧密关系并推进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包括推动两岸产业合作方式的转型升级,提高两岸产业合作的组织度、完善两岸产业合作结构、扩大两岸产业合作接触面等。为此,可以从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深化体制改革、台商投资区转型和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设立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文章内容如下:

  一、两岸融合发展与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两岸融合发展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应该从不同的层面上完整地理解。首先融合是一个最基础的概念,其核心点是“融”,即如何实现“融而合之”是融合发展的关键点,不同事物通过“融”而建立起稳定的紧密关系,整合为一个新的整体。这种稳定的紧密关系使新的整体具有结构性的低可逆性能,也就是不会因为外力的影响而分解还原为原来的状态,所以,形成稳定的紧密关系是融合的本质特征①;其次,建立稳定的紧密关系并不是最终目的,建立这种稳定的紧密关系,是为了通过它来形成整体的良性互动,推动共同发展,而这种发展又进一步强化相互关系,增强整体性,所以融合与发展是一个整体,融合发展强调资源共享和信息、能量的传导、转换机制作用,强调建立高效率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融合发展体现融合的整体性及其优越性;再次,两岸融合发展中的紧密关系是具有一体化性质的整体结构性体系化关系,即两岸经济社会融合是两个有机系统的整合,这种整合需要建立的紧密关系不但非常多,而且结构对应关系复杂,每一个耦合关系都只是融合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都遵循一定的整体结构规律要求发挥特定的功能作用,不同的耦合关系发挥不同的作用,共同推动整体的发展。两岸融合是两岸经济社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整合。
  两岸产业合作和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都是建立、发展两岸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两岸产业合作方式不同,所形成的相互关系的紧密度及其稳定性不同,两岸产业合作的初期阶段形成的相互关系相对紧密度较低,稳定性也较弱,两岸产业之间的紧密联系及其稳定性是在两岸产业合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过程中形成的,所以可以说两岸产业融合发展是两岸产业合作的高级发展阶段。

  两岸产业合作与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区别不仅是表现在两岸产业之间相互关系的紧密度及其稳定性上,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两岸产业合作在初期的发展中只发生在个别产业、行业的相互关系上,横向纵向的关联度较低,属于浅表层关联和局部关联,当两岸产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发展,两岸产业之间的关联必然向整体性融合发展,逐渐并最终形成两岸产业的体系性融合,即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实现两岸产业体系的一体化融合,所以,两岸产业融合是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紧密关系的形成并稳定运行与发展。

  因此,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必须不断地拓展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在现有产业合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合作关系,使这种关系达到紧密且稳定的状态。同时,不断扩大两岸产业合作的领域和接触面,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相互作用增强两岸产业合作关系,增加扩大两岸产业合作面,为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实现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推动两岸产业合作的紧密度不断提高

  (一)推动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

  两岸产业合作始于两岸贸易,即通过商品贸易建立两岸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阶段的两岸产业合作比较简单、零散,主要是最终消费品的互补性交易,规模小,结构单一,受市场等短期因素影响较大,因而稳定性也比较差。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的不断发展,台商投资成为两岸产业合作的主要推动力和重要形式,开始以嵌入大陆经济的方式展开两岸产业合作。

  以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形式展开的两岸产业合作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期的台商对大陆投资是以向大陆转移传统产业为主要内容,借助大陆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优势,借道出海,推动了两岸产业合作的规模和深度的发展,其中包括投资带动台湾对大陆的出口迅速扩大,尤其是大量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和零组件的输出,形成了投资带动贸易的态势,也建立起两岸产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这是相对于单纯贸易阶段的产业合作的重要发展,两岸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较之前更为紧密,稳定性大大提升。
  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的不断扩大,两岸产业合作关系得以不断深化,一方面是两岸产业合作的领域不断扩大,上游产业的跟进投资和ITC产业对大陆投资发展迅速,开始改变以传统产业向大陆转移的态势;另一方面,先期来大陆的传统产业也进行了本地化升级,包括原材料、设备采购本地化和人力资源使用本地化,推动了台资企业嵌入大陆经济的进程,通过要素资源利用和供应链关系,强化了两岸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以上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发展深化过程的简要回顾,我们认识到:第一,台商对大陆投资,是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和深化的重要力量;第二,两岸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两岸产业合作的方式不同,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紧密度也不一样。因此,随着两岸经济的发展,围绕台商对大陆投资和经营发展,寻求适合两岸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和条件的两岸产业合作的新方式,推进两岸产业合作的转型升级,是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一,引导市场面向转型。

  长期以来,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基本以欧美等国际市场为主要面向,在大陆主要借助于土地、劳动力要素资源优势,与大陆产业体系及市场的接触面相对较小,只是“借道出海”,侧重于外循环,因而与大陆经济的融合度有限。随着国际市场形势的变化,引导台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改变单纯依赖国际市场的格局,在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优势,确立国际国内市场并重的新发展格局,通过进一步嵌入大陆经济体系的深度,以供应链、价值链关系的在地发展延伸,增强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的联系紧密度,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推动强强联合,摆脱“现实互补型”模式,向建立“未来共同发展型”转变。

  两岸的产业合作从一开始到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里,都是以互补为基调的,其中特别是主要表现在“以台湾之长补大陆之短”,这种互补性的产业合作一方面是两岸产业发展水平差距决定的,但也在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人为的障碍和困难,两岸的业界只能从现实出发,做易见、易行之事,这就使得两岸产业合作局限在较低层次的传统产业领域,虽然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两岸经济的发展,但主要是解决了两岸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如台湾的传统产业转移和大陆的劳动资源的利用和出口创汇。这种产业合作关系不但层次相对较低,两岸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也相对较低。
  随着两岸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两岸之间不但可以也应该在较高的发展水平上进行产业合作,实现“强强联合”。随着两岸经济水平的提升,两岸都高度重视新兴产业的发展,两岸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中有许多交集,互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展开合作,不但能够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步伐,还有希望形成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两岸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这样的产业合作关系必然是高度紧密的,有助于推动两岸产业供应链、价值链关系的增强与发展。

  第三,探索开展价值增值型合作,即从成本节约型合作为主向以提升附加价值型合作为主转变。

  台商对大陆投资的早期主要是利用大陆的土地、劳动力要素资源条件,降低成本以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随后出现的上游产业跟进到大陆投资,也是产业供应链关系通过靠近厂商的方式节约成本,这样的两岸产业合作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中低端地位。随着两岸产业经济水平的发展,通过两岸产业合作,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在成本节约型合作的基础上向增值型合作转变,即两岸相关企业加强在研发、品牌、行销通路、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合作,充分利用大陆市场潜力和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优势,将供应链合作延伸扩展到价值链合作,提升两岸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二)提高两岸产业合作的组织度

  两岸产业合作的实现必须依托市场机制实现,但市场媒介的不稳定性对于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强化和稳定会产生消极的影响作用,对此,可以通过提高两岸产业合作的组织度来提高和保证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紧密度和稳定性。

  第一,鼓励两岸企业在产业合作中合作投资。合作投资是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重要且有效的形式,是通过资本的融合以企业组织形式把产业合作关系固化,形成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紧密性的产业合作关系。现有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基本属于“单打独斗”的状态,两岸企业合作投资的案例极少。在继续吸引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同时,鼓励台商投资与大陆产业衔接性强的项目,与大陆企业合作投资,举办合资企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大陆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改组、重组,有利于把两岸的产业合作置于特定的产业组织关系和组织形式之中,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紧密度及其稳定性。
  第二,提高两岸金融合作水平,通过两岸金融资本市场以各种间接投资方式展开产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资本的融合,两岸产业合作的紧密度必将得以进一步提升。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鼓励台资企业投资大陆股市,参与股权市场交易,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债券、基金业务等,借助于资本融合与大陆企业、产业建立产权关系,可以强化两岸产业合作的紧密关系并增强其稳定性。积极探索台资企业参与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的建立与运行的模式,鼓励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通过资本融合促进业务融合。

  第三,鼓励两岸产业(行业)建立和强化产业联盟。产业联盟虽然不是紧密型的产业组织,但它所建立起来的产业合作关系较之贸易型产业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要高,近些年来两岸产业联盟有一定的发展,主要是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如果能积极发展其他类型的产业联盟,如研发合作产业联盟、市场合作产业联盟和技术标准合作产业联盟,发展较高紧密度的产业、企业联盟,会强化两岸产业合作的融合状态。

  三、拓展两岸产业合作范围,推进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对接与融合

  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两岸产业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实现两岸产业体系融合发展。两岸产业结构性对接的实现,需要有两岸产业合作门类结构的相对完整性和两岸产业合作接触面的充分性(足够大)这两个方面的条件。

  (一)完善两岸产业合作结构

  第一,一直以来,两岸产业合作的主体领域在制造业,这与两岸产业合作的快速发展期的经济实际是相适合的,也就是两岸产业合作得益于大陆的工业化快速发展,给两岸制造业发展合作关系提供良好的机遇。随着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结构的高度化,凸显了以制造业合作为主体领域的两岸产业合作的不足,即两岸经济中的服务业占比都接近或超过各自GDP的60%,但两岸的货物贸易规模高达近3000亿美元,远远超过两岸服务贸易额,台湾对大陆投资也完全以制造业为主,据统计,1991-2023年台湾对大陆制造业投资总额合计为1547.6亿美元,占台湾对大陆总投资额中的平均占比为75%②。这就是说,两岸产业合作的结构现状与两岸经济结构的高度化现实不相适应,两岸产业合作向服务产业领域快速发展的潜力巨大,积极探索扩大两岸服务业的产业合作,是未来扩大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的主要方向之一。
  积极推动两岸服务业的产业合作,其意义还在于对推动两岸产业合作的转型升级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现代制造业高度依赖于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两岸产业合作向高附加价值型合作转变,有赖于两岸在生产性服务行业展开高水平的紧密合作,推动两岸企业在研发、品牌培育、人力资源及智力服务等增值型服务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将对提升两岸制造业发展水平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作为两岸产业合作主体领域的制造业,就目前而言,也存在结构性不平衡问题,台商对大陆的投资中,电子信息产业占整个制造业投资的比重超过四成,其中2021年台湾ICT产业对大陆投资额28.55亿美元,占台湾制造业对大陆投资的比重高达63.5%③,这意味着在门类项目繁多的制造业中,电子信息产业一枝独秀,其它门类项目投资比例偏低,存在结构失衡问题,这显然不利于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与融合发展。因此,扩大合作领域、完善合作结构体系,推动两岸制造业产业合作的转型升级,是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三,继续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产业合作。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全面深化发展,发挥台湾农业产业化、精细化经营优势,借助于大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大陆农产品市场的巨大潜能,合理整合利用两岸农业资源,促进两岸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提高两岸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附加价值。

  (二)扩大两岸产业合作的接触面

  第一,加快和不断扩大两岸中小企业合作。从两岸产业合作的接触面上看,大型的投资项目只是产业体系中的一个点,因此,如果两岸产业合作都是大型项目,必然容易造成结构失衡,不利于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而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可以大大增加两岸产业合作的接触点,形成两岸产业合作的多层次、多方面、高密集度的网状结构,有利于增强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紧密度和稳定性,推动两岸产业体系结构性对接的尽快实现,所以,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合作应该是未来两岸产业合作的主力军。

  第二,积极建设和发展适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电商平台。现代电商平台所具有的综合功能十分强大,因而是两岸产业合作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发展的绝好舞台,利用电商平台,可以为两岸产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更多、更充分的机会。对于两岸来说,还有一个方面的重要作用,那就是为两岸中小企业建立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关系创造良好条件,这是因为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经济和信息成本的局限而难以走出去,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克服了这个局限,两岸众多的中小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参与两岸产业合作,两岸经济的“接触面”将得到极大的拓展,有利于两岸产业体系的结构性对接,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促进两岸产业交叉融合。经过多年努力经营,许多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状况良好,这意味着这些企业有极大的再投资能力,应该鼓励其在大陆向其它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推动两岸产业合作的交叉融合发展。

  两岸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主要形式包括产业渗透、延伸和产业重组等形式。产业渗透,如信息技术产业以及农业高新技术化、生物和信息技术对传统工业的改造(比如机械仿生、光机电一体化、机械电子)、电子商务、网络型金融机构等;产业延伸,如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工业中服务比例上升、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产业重组,例如,第一产业内部的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等子产业之间,可以生物技术融合为基础,通过生物链重新整合,形成生态农业等新型产业形态。

  两岸产业的交叉融合,可以借助于两岸产业之间的供应链、价值链关系的发展完善,形成两岸之间的产业链关系,这无疑将有效地推进两岸产业的结构性对接,实现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开展多边合作。两岸产业合作属于双边合作,随着区域合作的发展,两岸产业通过第三地、借助于第三方企业展开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比如借助于RCEP,“一带一路”等机会,利用第三方的市场、资源和企业开展两岸产业合作。也可以充分利用大陆进一步对外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港建设,鼓励台商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多边合作,既推动区域合作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强化两岸产业合作与融合。借助于多边合作,无疑可以有效地扩大两岸产业合作的接触面,在两岸产业之间建立更多、更加密切的供应链、价值链关系,这也是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有效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随着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陆的经济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加上近年来国际市场及供应链关系也发生很大的变化,许多台资企业需要转换市场面向,更新产品及其技术以及相应的经营模式,需要改变经营领域或寻求新的发展领域,需要面对企业的接班继承问题,等等。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台资企业在大陆的可持续经营,是两岸产业合作深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本身也就是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台资企业在大陆的经营发展模式,直接决定和影响两岸产业合作的方式、深度和广度,因而有效推动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就是在有效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关系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存量规模的维持问题。在大陆台资企业是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基础。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的高潮时期的结束,自2010年以来台商对大陆的投资在逐步减少,2023年降低到历史最低点④。于此同时,近些年有不少台商因为大陆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其它因素的影响,从大陆向外转移,使台商对大陆投资的存量规模面临萎缩的局面,这将对于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效推动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避免这些台资企业向外转移或退市,有利于在台商对大陆投资减少的情况下保持存量规模,这个存量规模是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台商对大陆投资随着高潮时期的结束,大企业投资也明显减少,未来台商对大陆投资应该会以中小企业为主。目前面临转型升级的大陆台资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如果能够在政策措施上有效推动这些企业的转型升级,将对未来引进台湾中小企业投资大陆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不同的台资企业由于经营领域、市场环境、经济技术条件等方面的不同,面临的转型升级的取向、形式、目标模式和具体困难各有不同,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不同,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支持政策与措施体系。我们已有的转型升级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产品升级及其技术改造方面,面临转型升级的台资企业在市场面向的转换、经营方向与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经营管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同样需要相应的支持政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台资企业都会相继面临不同程度的转型升级压力,也就是说,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实际上不是一个暂时现象,而将会是常态现象。所以,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应该加强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这需要对现有台企的状况进行广泛调研,分门别类地梳理转型升级的具体类型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力争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二)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随着两岸产业合作的深度、广度的扩大,触及的体制性问题会越来越多,不仅会使解决台胞、台企同等待遇问题更为突出,台资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深化体制改革对两岸产业融合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第一,两岸产业合作的深化,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确实解决落实同等待遇问题,我们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力求解决同等待遇的惠台政策,但这些政策的落地、落实存在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体制问题,比如“条条”与“块块”的矛盾或不协调问题,造成解决同等待遇问题在地区间、部门间形成差异,影响了政策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许多同等待遇问题的产生,实际上是体制因素造成的,比如内外有别的原则及其在管理制度上的具体表现,在没有对原有体制进行改革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惠台政策解决具体问题,实际上是一种特许方式,这不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容易造成超国民待遇,形成新的问题,因此,深化体制改革是解决同等待遇问题的根本性出路。

  第二,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及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其核心是为台资企业提供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率,其重点是减少行政干预并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法治建设,经济运行及其管理与国际通行准则接轨,这些都与现行的体制有密切的关系,改善营商环境的基本途径就是深化体制改革。

  第三,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必须扩大两岸产业合作的领域,因而必须减少对台商在大陆投资的行业性限制,增加台商对大陆投资的行业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最好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减少准入审批环节,提高投资效率。

  (三)整合台商投资区,转型建设两岸融合发展产业园区

  台商投资区在过去的两岸产业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两岸经济发展状态和产业合作方式的变化,单纯的吸引投资功能是不够的,应该在引进台商投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扩大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现有台商投资区的设置,主要是基于以土地、劳动力要素为优势吸引台商投资的。随着大陆经济的发展,土地、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已经不存在,已经不再是吸引台商投资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高潮期的结束,台商对大陆投资规模大幅度缩减,有些台商投资区,特别是设立时间较晚的台商投资区,台商入住率低,土地、厂房空置率高,运营状态不容乐观。
  未来吸引台商对大陆投资应该基于供应链效率、市场潜力及增值型合作等方面,即通过与大陆企业进行高效率供应链合作减低成本,借助大陆企业的市场通路、平台开展以提高产品附加值为核心的产品研发、品牌培育等方面的合作。如果能利用现有台商投资区的土地、厂房,鼓励与台资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大陆企业进驻,并适当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这样既有利于产业集聚发展,成为吸引台商投资的有利条件,又能有效推动两岸产业合作的扩大和深化,有力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应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将现有台商投资区转型,建设为两岸融合发展产业园区。

  (四)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

  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是基于两岸未来产业合作与融合发展将以两岸产业的供应链、价值链合作为主轴,以发展新兴产业的合作为主要领域的客观需要。在两岸未来的产业合作中,引进台资企业投资并促进其在大陆快速发展,依赖于特定的供应链条件,是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良好的发展条件,取决于供应链、价值链功能的完备与完善。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不同的是其现有供应链、价值链不够完备和完善,缺项及功能不足等问题会较为普遍,因而必须根据两岸产业合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及时缺项填补和功能补强。

  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应该有两个特点,一是资金构成结构复杂,既有大陆资金,也有台湾资金,既有产业资本也有金融资本,有民间资本也有国有资本,不同资金按什么样的比例原则构成基金并高效率运作、有效发挥作用,是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二是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性指导相结合,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必须按市场化原则运作是毋庸置疑的,但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带有强烈的政策性,也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性支持和指导作用,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应该尽快研究制定《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条例》,明确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的任务、设立准则、运作机制、规范,以法律形式为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的设立创造必要的保障环境,调整现有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与相关政策,鼓励各方面的资金力量积极参与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的构建与运作,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注释:

  ①陈克明,关于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基本问题的认识,《中国评论》月刊2019年9月号,总第261期

  ②③柳英,新发展格局下两岸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合作研究,《亚太经济》2024年第2期

  ④台商赴中国大陆投资逐年下降,“陆委会”:2023年降至11.4%创历史新低,台视新闻网,2024.02.18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4年10月号,总第322期,P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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