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柯文哲“被”再请假三个月利弊多面看
2024-11-19 11:07:17
中评社香港11月1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9日发表富权文章:柯文哲“被”再请假三个月利弊多面看。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民众党昨日提前举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议,让党主席柯文哲继续请假三个月,直到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此决议暂时平息了是否根据党章规定,由中央委员互选代理党主席的争议,避免了民众党可能会发生的某种程度的分裂,但却也反衬了民众党果然是“一人政党”,党内目前尚没有任何一人可以代替柯文哲的能量。而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切入,由于柯文哲目前正在被羁押禁见,因而民众党中央的这个决议,一方面并非是因应柯文哲本人提出继续请假的申请而做出,另一方面也将难以告知柯文哲本人,因而等于是“强加于”柯文哲头上的决议。
由于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请假三个月”的假单将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到期,而台北地检署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继续对柯文哲实施羁押禁见两个月获准,羁押期直到二零二五年一月五日,已经跨越了柯文哲的请假期,因而在民众党内,出现了是否按照民众党党章规定,由中央委员互选一名代理党主席,还是让柯文哲继续请假的讨论。在中央的范围内,大多是来自地方的票选中央委员,支持柯文哲无限期请假;但身处中央的七名“立委”态度暧昧,仅有“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支持柯主席继续请假”,不过未清楚说请假多久。因而代理党主席会否出现,仍有变数。
对于这种分歧,民众党在上周三的每周中央委员会议上,曾经有所讨论。中央委员张凯钧提案,建议延长柯文哲请假党主席的时限。但因此议题敏感且意义重大,而目前各位中央委员是视讯出席会议,为求慎重,因此决定在本周三的中央委员会议进行表决。而且要求全体中央委员实体参加(按惯例可以视讯出席),而与会者除了中央委员以外,中评会主委李伟华也将列席。
但在昨日,却突然决定,提前两天亦即昨日下午二时召开中央委员会议。在会议上,与会者提出了两个提案。其中第一案是由中央委员张凯钧、江和树及李国璋共同提案,内容是柯文哲主席遭遇不公正的政治追杀,遭羁押禁见禁止通讯,提请中央委员会通过主席柯文哲继续请假三个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二案则是由会议主持人提请决议,因柯主席继续请假三个月,本党仍处紧急状态中,因此由“中央紧急应变小组”三位共同召集人合议,包含林富男、黄国昌以及李伟华持续代行职务。
该两项提案都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在会后的记者会上,罕见地是由林富男而不是通常的黄国昌宣布会议的内容,亦即唯一议程:通过柯文哲继续请假三个月,及在此期间,将由“中央紧急应变小组”三位共同召集人合议继续代行职务。
随后,现场出席会议的七名中央委员,在林富男的要求下,起立双手紧握,一起回应外界对于民众党内部的团结性质疑,高喊“力挺柯文哲,团结民众党”,在喊口号前,林富男也说出一句“牵紧啊!”林富男还强调,“我们团结坚若磐石”,将等待柯文哲归来,呼吁时常胡说八道的非党内同仁之外部人员,不要再见缝插针。
由于林富男是在中央委员中,唯一是由柯文哲按照党章规定“指定”的中央委员,因而被视为柯文哲信任的“代表人”,而且在是否互选代理党主席的讨论中,他属于超然度外的人物,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而且他也是“中央紧急应变小组”三位共同召集人之一,因而由他牵头带领在场的中央委员牵手高喊“力挺柯文哲,团结民众党”的口号,就可以凸显民众党高层的团结,并防堵党内外“见缝插针”的分化瓦解。
这就为黄国昌解了套。在柯文哲被羁押后,他作为“中央紧急应变小组”三位共同召集人之一,其实际表现俨然是三位共同召集人中的“总召集人”,频密地发声,因而外间对其有“地下党主席”的议论,并猜度他要争取代理党主席的位置。或许,曾经担任过时代力量党主席的黄国昌是会有此意,但又担心难以服众,因而处于犹豫不决、进退失据中。因此,这个决议,等于是让他能够解脱出来。而且,第二个决议的由“中央紧急应变小组”三位共同召集人合议继续代行职务,对他也极为有利。因为其中的林富男长期在高雄,而李伟华是中评委主委,因职务的原因而极少直接介入党务,因而就等于是由黄国昌担任有实无名的“代理党主席”,同时也可以使得民众党不会因为党主席被羁押而散了架。
因此,对于民众党的生死存亡来说,这两个决议是正面积极的。但也将会带来某些可能的负面效应。其一,是决议柯文哲继续请假三个月,可能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是延续柯文哲本人的“请假三个月”,二是第二个“请假三个月”的假单是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已经超逾了柯文哲延押两个月的执行期(到二零二五年一月五日止),正好让柯文哲在结束羁押期后,可以复职视事。
但司法机关可能会“用好用尽”《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禁见的规定,在第二个“侦查羁押期”尚未届满时就宣布起诉柯文哲,并移交法院审理。台北地方法院就可以执行“审判羁押”,声请对柯文哲实行羁押禁见。因而民众党中央的计划便告落空。而且,柯文哲在被正式起诉后,也就不存在“请假”的正当性了,必然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互选代理党主席,甚至是进行党主席补选。这也可能是民众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是“继续请假三个月”,而不是“无限期请假”的原因。
其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禁见是禁止被告对外的一切通讯,除了律师会见外,柯文哲无法对外传递任何讯息,且依据律师伦理,律师除了为被告防御或平衡舆论外,不能传递与当事人本案诉讼无关的讯息,例如:公司经营、政党经营等。因此,即使是民众党的高层,也不知道柯文哲现在想的是什么,是否会有“继续请假三个月”的意愿,因而民众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是“强加于”柯文哲的头上。而且,虽然林富男昨日表示,将会设法让柯文哲知悉这个决议,但倘是委托律师转告,就等于是“害”律师触犯《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禁见”的规定,就连律师本人都要被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