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
2016年7月号,总第223期

裁决“南海仲裁案”有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精神
马博(南京)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专职研究员
海洋法研究项目主任、博士
  尽管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采取了“不参与、不接受”的态度,未来也很可能会采取“不执行”的政策,但是中国政府仍然多次表明未来愿意通过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来妥善处理南海问题。相信未来中国政府通过该仲裁案,客观上将更加重视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国际仲裁法庭通过强行审理菲律宾南海仲裁案,间接去判决领土争议问题的做法,客观上对本身并不完善的《公约》公信力造成了伤害也将是不争的事实。未来,不能够排除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类似菲律宾这种“投机取巧”的“滥诉”中,而使《公约》进一步被滥用,这样的结果,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国家重新审视《公约》在解决海洋争议中的作用,而一旦出现越来越多国家“不接受、不参与、不执行”的做法,最终伤害的不是成员国的国际形象,而是《公约》本身的公信力和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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