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丛论
2014年4月号,总第196期

“中国宪法”在哪里--两岸和平协议法律性质再探讨
杜力夫(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政治所所长、法学院教授
  “一个中国框架”,是分析研究中国宪法和两岸和平协议法律性质的重要基础。美国宪法学家卡尔.罗文斯坦认为,宪法可分为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两岸现行“宪法”的名义均为“中国宪法”;而从规范意义上来看,在全部中国领域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中国宪法”还尚未制定。两岸多年来通过共同努力不断累积的宪法共识,需要通过两岸共同制定的正式宪法性文件予以确认。而这一两岸共同制定的正式宪法性文件,即规范意义上的“中国宪法”,就是两岸和平协议。“中国宪法”在哪里?就在两岸和平协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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