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主化以来,台湾方面在两岸政治关系定位及“统独”问题上,通常强调台湾是一个民主社会,凡涉及台湾前途的重大事宜均要尊重台湾民意,由2300万台湾人民共同决定,此亦即所谓的“2300万人决定论”。考察二十余年来“2300万人决定论”的演变脉络,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住民自决论”,这是分离式“台独”的理论说辞,主要观点是,主张台湾享有国际法上的自决权,通过行使自决权来实现“台湾独立”。二是“民主分离论”,这也是分离式“台独”的理论说辞,主要观点是,台湾通过2300万人民的“统独公投”来决定台湾的未来走向。三是“民主拒统论”,这是“事实台独”的理论说辞,主要观点是,对于台湾“现状”的改变,必须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由台湾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就当下而言,三者中的“民主拒统论”最为盛行,“民主”似乎已成为台湾“拒统”的唯一“救命稻草”。那么,“2300万人决定论”及其三种理论说辞是否成立?如果不能成立,其错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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