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湾居民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义务因为多种原因在大陆尚未充分实现,“同等待遇”成为功能性、权变性和实效性的替代路径。作为基点和联结的“同等待遇”能够逐步推动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法律身份、政策地位和实际待遇的内在契合。为了推动和深化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权利义务实践,法治思维应以“台湾居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准则,逐步将大陆既有法律规范扩展适用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权利义务实践,政策路径可以从放宽或规避户籍准入限制入手,推进“居民待遇”以达到等同于实现公民权利义务后的效果,而综合治理体系则从主体治理、属地治理、分层治理和流动治理等方面切实解决具体实践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创业、学习、就业和生活,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拓展台湾居民在大陆相应权利义务实践也有助于推进和平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相继出台,正在将台湾居民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的范围逐步拓展、层次逐渐深化。逐步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以及台胞权益保障的法制化、规范化、平等化、全面化本质上契合于“台湾居民是中国公民”这一基础规范。从根本上讲,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同等待遇、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路径和治理体系之间应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而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权利义务及其实践是这一问题的核心与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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